立法院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修正案

立法院於昨(三十)日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範圍包括:一、擴大遠距視訊審理適用範圍。二、配合精神衛生法修法,規定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類型及管轄法院規定。

司法院說明,本次修正除了讓法院審理的方式更靈活有效率、有效運用司法資源外,也因應《精神衛生法》第五章之修正,增訂向法院聲請准許或延長強制住院、停止強制社區治療之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類型及管轄法院規定,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關於司法近用權及司法院釋字第七○八、七一○號解釋關於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保障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