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法案須協商 時代力量:堅守透明化

北捷隨機殺人案凶嫌鄭捷,在判處死刑定讞後18日,突遭執行槍決;有媒體解讀此舉是現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替準部長邱太三解套。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1日受訪時表示,任何刑罰的執行都不應有政治考量。他認為,大眾關心的還是政府實際作為,因此重點是未來能否有效預防犯罪。

時代力量昨為「醫師納勞基法案」召開朝野協商,外界質疑「時代力量不是反對黨團協商嗎?」時力立委黃國昌6日說,之所以會召開協商,是因為有特定政黨將法案的討論綁在「黨團協商」的框架下進行。他也表示,時力未來會持續推動協商「透明化」,讓各黨團接受全民檢驗,並付出相應政治責任。

黃國昌表示,昨日在黨團首次召開協商後,便有媒體問他「時代力量不是反對黨團協商,為何還要召開協商?」

黃國昌回應說,由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條之1的解釋,在院會只要有黨團對法案有意見、拉下協商的話,提案的黨團也有連帶責任必須召開協商。

因此黃國昌說,若時代力量不針對黨團所提之法案召開協商,這項法案恐怕會永遠躺著、動彈不得;他強調,時代力量是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才會召開協商。

黃國昌進一步表示,我國可以效仿西方民主國家的運作,如果法案在委員會階段經過專業審查後,送到院會時各黨有不同看法,也能透過辯論的方式把立場說清楚,最後再讓選民決定代議士是否適任。

而為了應對不同黨團對法案有歧見,卻又一定要以「黨團協商」框架進行的情況。黃國昌也強調,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協商「透明化」,讓各黨團在選民的檢驗下,表達出具體的意見、立場,這才是負責任的政治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