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會針對重大兒虐事件 再度要求衛福與教育部進行報告

立法院衛環會針對重大兒虐事件 再度要求衛福與教育部進行報告
立法院衛環會針對重大兒虐事件 再度要求衛福與教育部進行報告
立法院衛環會針對重大兒虐事件 再度要求衛福與教育部進行報告
立法院衛環會針對重大兒虐事件 再度要求衛福與教育部進行報告

北部一歲男童「剴剴」疑似遭保母虐死案引發社會關注,事件延燒半個月,立法院衛生與環境委員會今天(28日)再次要求衛福部長、教育部次長,針對案件改善檢討進行專案報告,尤其目前全臺還有430位待出養兒童,其中有三成都還安置在這次出事的兒福聯盟。

 

立法院衛環會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教育部次長就「出養童遭虐致死事件檢討會議要求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所提供的檢討報告」進行專題報告,衛福部長薛瑞元就根據兒盟的查核結果提出七項缺失,一為出養必要性評估嚴謹度不足、二為出養前安置沒有品質檢核的機制、三為出養媒合過程沒有納入外部意見、四為出養家庭服務與支持是消極的、五為社工人員缺乏教育訓練、六為督導機制不一,難以發揮功能、七為財團法人管理內部的監督缺失,因此會再請兒盟就自行檢討的內容以及衛福部、教育部的查核缺失再提改善報告。

 

另外,針對新北市政府提交的檢討報告提供審查意見,第一為該府表示與兒盟有討論出養必要性的評估,但卻沒有任何的佐證資料;第二為社福中心每個月只有訪視外祖母,並沒有去訪視離開家庭的案童,這都是在脆弱家庭的範圍之內;第三為該府與兒盟討論將這個案童由保姆三轉交給保母四照顧,無法依照外祖母期待,由保姆三繼續照顧的理由太過牽強,也沒有佐證資料,因此評估從何而來,只有兒福聯盟提到因為保母三缺乏界線,此理由不容易被接受;第四針對已開案的脆弱家庭,案童是難以生長於正常原生家庭,新北市府應依現行的法令規定,提供安置服務;第五案童由兒盟轉至臺北市府並安排合作保母提供出養前的安置照顧時,新北市政府應該依循脆弱家庭個案跨轄處理原則,轉由臺北市政府來服務,但新北市府並沒有做到。

 

至於臺北市政府提交的檢討報告審查意見包含,一為機構中心訪視輔導人員訪視時發現,實際收托的居家環境不佳、收托地與保母登記托育服務的地方不同,因此該府知悉後,應依法限期改善使其符合規定,但未見足以檢討報告;第二有關現行保母接受委託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臺北市政府應該是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第三為該府因依衛福部訂定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畫以及在10日內召開檢討會議,但卻沒有召開,本案被虐兒童原以被介入到社會安全網但仍然發生憾事,顯見在制度設計上、設計規劃與落實上仍有待加強,中央、地方與民間應共同攜手合作,一起解決制度面與執行面的困境,落實所提的各項精進措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

 

教育部次長林明裕則表示,兒福聯盟於80年經教育部許可設立,經查核就內部控制制度、董事會層面、人事制度部分、財務層面都有些許缺失,應限期進行改善,公益法人的設立應與從事公益為目的,財團法人董事會為最高監理單位,應就法人內部管理、制度落實執行管理,於財務應用、從事公益之者發揮公益效能,教育部已經發文擇期兩週內就查核缺失事項提出改善報告,督責其遵守法規。

 

立委也針對保母資格要求要採取更嚴格的規範,尤其是收出養與全日托,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不一定會列入保母專法,但一定會往這方面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