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放寬租稅優惠吸外籍專業人才
立法院院會今天(31號)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籍人士來臺工作申請簽證、居留、保險和享有的租稅、退休等待遇,同時廢止外籍專業人才被聘僱在臺工作期間,每年必須在臺灣一百八十三天的規定,聘僱期間從現行的三年延長為五年。(戎華儀報導)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不用透過僱主,就可申請「就業金卡」,包含可自由轉換工作的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證;年薪三百萬以上的外籍專業人才可享3年半數免計綜合所得稅。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表示,非常多外籍人士熱愛臺灣,要留下來卻很難,英國牛津學院預估臺灣在2021年將是人才赤字最嚴重的國家,現在完成立法只是一小步,希望未來國家有更高度的人才戰略和策略。
余宛如:『法規的陳舊跟過時,以致於外籍人才很難在臺灣久留,也因此這部法處理了非常多的相關的居留、簽證,還有健保等等的相關問題,同時也配合了一些租稅的誘因,希望能夠擴大臺灣吸引外籍人才...』
立委許毓仁指出,這次立法中包含人道條款,外國專業人才的配偶或子女若有身心障礙,可隨同申請永久居留,若有居留權,可納保全民健保。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