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鎮台3線路段移除「兩段式左轉」禁制標誌

竹山鎮台3線路段移除「兩段式左轉」禁制標誌作業。(圖:竹山警分局提供)
竹山鎮台3線路段移除「兩段式左轉」禁制標誌作業。(圖:竹山警分局提供)

▲竹山鎮台3線路段移除「兩段式左轉」禁制標誌作業。(圖:竹山警分局提供)

台灣機車數量高達一千萬輛,不過二輪族上路,遇到兩線道以上的大型路口必須「二段式左轉」,待轉區常在尖峰時刻擠滿滿。

日前竹山鎮台三線,由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南投工務段召集有關單位辦理會勘,竹山鎮台三線(南雲大橋至名竹大橋間)決議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左轉」,近日已完成塗銷「禁行機車」標字及拆除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遵20」,原有待轉區仍有保留,供無法跟上車流或有待轉需求機慢車使用。

竹山警分局提醒機慢車用路人,無兩段左轉標誌路口,轉彎請牢記:左轉,提前靠左;右轉,提前靠右;圓形綠燈,對向無來車小心左轉;多時相箭頭燈,亮左轉箭頭燈才能左轉;變換車道注意後方來車勿鬼切;無法跟上車流可在待轉區待轉。

如遇有箭頭燈之多時相號誌,左轉箭頭燈未亮燈即左轉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不依號誌指示轉彎;如在多車道左轉不先駛入內側車道,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竹山警察分局提醒用路人,使用道路應遵守交通規則,機車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行駛車道,以保障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