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寶山鄉寶山村長補選 楊文科頒發彭春娥當選證書

原寶山鄉寶山村第二十二屆村長李紘逸先生因病逝世,依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三日審定並公告彭春娥女士當選村長缺額補選。

新竹縣選委會主任委員楊文科今天上午在選委會頒發當選證書給彭春娥村長,並表達祝賀之意。

選委會表示,彭春娥村長的任期補足寶山鄉寶山村第二十二屆村長所遺任期至一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彭春娥表示,這是她人生首次參加選舉,很幸運獲得選民信賴而當選,過去就曾經擔任地方志工,也熱心公益,未來會盡忠職守,做好村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