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4條件可救急!2023「10萬元勞工紓困貸款」今開辦! 詳細流程報你知
【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推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26日上午9時開放申請,每人最高可貸金額為10萬元。若符合以下條件,皆可辦理:
受理期間 (於受理期間申請方為有效)
‧ 網路受理:111/12/26 09:00-112/1/7 23:59 。
‧ 郵遞受理:111/12/26-112/1/7 (郵戳為憑)。
‧ 臨櫃受理:111/12/26-112/1/7 (營業日09:00-17:00)。
申請資格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2/1/7止)。
‧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
‧ 未借貸本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者。
‧ 未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
貸款內容
貸款額度每人最高新臺幣10萬元
貸款期間3年
貸款利率年息百分之1.718%,嗣後每年1月及7月第一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年利率計算。
還款方式
由借款人之土銀存款帳戶按月扣繳:
‧ 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
‧ 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費用申辦本項貸款手續簡單,勿委託他人代辦,以免造成金錢損失。
(每人限申請1次)
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
開放申請:111/12/26 09:00-112/1/7 23:59 (24時)
(於受理期間申請方為有效)
需可上網的手機或電腦(含讀卡機),及完整彩色清晰之身分證正反面、健保卡正面影像檔。
二、郵寄申請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分行,俟核定通過後檢齊相關文件,親赴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臨櫃申請
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檢齊相關文件,親自向分行提出申請。
如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委託親屬辦理申請,惟被保險人仍應於核定日起30日內親赴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註] 親屬定義:三親等內之親屬。詳參民法967~971條,如本人、配偶及其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姪甥、伯叔姑姨舅等。
申請文件
申請書。
掛號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
被保險人印章。
已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1)存摺,及(2)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未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1)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及(2)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辦理存款開戶手續。
委託親屬辦理者:請攜帶(1)委託書、(2)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3)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文件),及(4)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俟核定通過後,再由本人檢齊相關文件(參照本項1~5文件),親自到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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