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季房貸負擔率增加 僅台北桃園略減全國續攀升

內政部今(5)日發布今年第1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8.35%,比上一季增加了0.52%,和去年同期相比則增加1.81%,變動幅度穩定,顯示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在「略低」等級。另外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58倍,比上一季上升了0.12倍,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45倍。 (張柏仲報導)

內政部解釋,「房貸負擔率」主要在於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用來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由上一季的820萬元升高到840萬元,負擔率增加0.92%。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則由1.352%調高到1.368%,上升了0.016%,使得「負擔率」略增0.05%;而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1.2%,負擔率只減少了0.45%,加總結果,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52%,主要導因於住宅價格攀升。

至於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本季臺北市64.91%、新北市51.45%,房價負擔能力都屬於「過低」等級;臺中市45.08%屬於「偏低」等級;臺南、高雄和桃園市則分別為36.84%、35.59%和31.50%,都屬於「略低」等級。和上一季相比較,臺北市和桃園市因為「家庭可支配所得」增幅大於「中位數住宅價格」增幅,因此本季貸款負擔率比起上一季分別下降了0.18%和0.26%,購屋負擔略有改善,但其他4個直轄市都比前一季上升。

在其餘14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和基隆市;「略低」等級則有宜蘭縣、新竹縣市、苗栗、彰化、南投、臺東、花蓮和澎湖等9個縣市。

內政部也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雖然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升息幅度相對於房價及所得變動對負擔率影響小,但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而對於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影響自住購屋民眾負擔得不公平現象,內政部將持續推動修法予以遏止,另外同時間也推出300億租金補貼等措施,以維護租屋族得住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