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疑違法赴中國學校兼職 台大:查證中

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爆出身為台大專任教授,卻疑似從2005年起就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兼職。對此,教育部今天(16日)表示,現行相關法令是不允許現任大專校院專職教師到中國的大學任教,但管中閔到廈門大學上課,是否屬於兩岸學校間的常態性交流,還需要由台大進一步說明。台大則表示,目前還在查證中。 行政院16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國對台31項措施的因應方案,其中,教育部長潘文忠在會中重申,國內現任專職教師依據相關法令,不能到中國大陸任教。但隨即傳出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被爆出從2005年起,就疑似在廈門大學兼職。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長畢祖安表示,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法令,原則上現任專職教師不能到中國教書;但各校如果要與中國學校進行短期或常態性的交流,可依據「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向教育部申報,但仍不允許任教。畢祖安:『(原音)裡面有很多合作項目,可是裡面有可能校對校是教育交流,這是另外一種樣態,可是這種都要看個案,要實質審查才知道。』 教育部提到,去年的申報計畫達到上千件,教育部很難針對管中閔個案查詢,需要台大進一步說明。 台大主秘林達德回應,現階段要釐清管中閔到廈門大學上課是屬於什麼性質。林達德:『(原音)了解到底那個報導的廈門大學那邊的授課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到底是兼職?還是短期講學?還是演講?這個部分還要釐清,如果你去演講通常不用報備,所以這個部分要釐清。』 林達德強調,目前都還在查證中,待訊息較明確後,將對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