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設警政總署 提升位階權責相符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警政署位階過低,導致警察雜務太多,嚴重影響警察士氣,間接打擊警方執行公權力的力量。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葉毓蘭認為,現在警察制度運作有問題,政治考量多於一切,警政署升格可擁有人事等實際上權力。 政府10多年前曾研議將警政署從三級機關提升為「警政總署」,直屬行政院,但只聞樓梯響。警界與學者大多贊成提升警政署位階,讓警察有更多的自主性,此外,也認為賦予警察微罪處理權力,都可強化執法能量,提升警察公權力。阿扁總統任內曾提過將與警政有關或類似任務性質的海巡署、警政署、消防署全隸屬一組織體系下,盼將這些維護社會秩序及安全事務單位,整合成立「警政總署」,直接隸屬行政院,認為位階提升可統一治安事權,提升警力打擊犯罪能量及士氣。 警大教授孟維德指出,警察維護治安是專業工作,其他先進國家的警政發展,都選擇提升警察的位階,讓警察能有較高的自主性。國內因國情不同,不見得要合併其他單位,可就警察部分成立警政總署,以維持專業。 孟維德表示,目前政治對警察的工作影響很大,讓警方原本可以做好的治安工作,有時因政治氛圍反而躊躇不前。此外,警察在公務體系還有位階相對偏低的問題。孟維德指出,在全國公務員中,簡任官占比4.6%,但與簡任官相當的警監,在警界卻只占0.45%,遠比海巡署和調查局及移民署低了許多,一個分局長比不上縣市科長,造成官警領導統御、管理負擔沉重。 葉毓蘭則指出,警察專業化可強化公權力執行,但現行法令規定,保安警察應受行政首長,刑警受法院檢察官,各種專業警察由各事業主管機關指揮、監督,造成警察有一大堆的公婆,認為動用警察就能解決許多問題,什麼事都找警察去做。 警界也希望能廢除不合時宜的《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讓警察減輕負擔、回歸專業工作,但也因警政署目前位階過低,在與其他部會討論時總居於下風,所以提升警察位階,權責相符,讓警察尊嚴執法,才應該是未來警政發展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