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飼主獨留法鬥在車內「熱衰竭亡」 北市動保處最重可罰7.5萬元

法國鬥牛犬屬於容易熱衰竭的犬種,處於緊張的情形下,易發生猝死。(示意圖,Pixabay)
法國鬥牛犬屬於容易熱衰竭的犬種,處於緊張的情形下,易發生猝死。(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動保處今年8月接獲一起法國鬥牛犬關在車內案件,動保處獲報後隨即派人會同警方抵達現場,抵達時犬隻已無生命跡象,經解剖檢驗,死因研判為熱衰竭。動保處表示,飼主將犬隻獨留於車內,顯已違反《動保法》,並造成犬隻死亡的後果,依法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本案經解剖檢驗後顯示,該犬隻體型肥胖且有老化特徵,整體臟器有不同程度充血,死因研判為熱衰竭。而動保處接獲報案當日為陰雨天,抵達現場時室外溫度約攝氏30度,車內溫度僅比室外高1、2度,但法國鬥牛犬本身屬於容易熱衰竭的犬種,處於緊張的情形下,易發生猝死。

一隻法國鬥牛犬因飼主疏忽關在車內導致熱衰竭死亡。(北市動保處提供)
一隻法國鬥牛犬因飼主疏忽關在車內導致熱衰竭死亡。(北市動保處提供)

本案經事後調查,犬隻飼主稱當日凌晨因與家人爭吵,故帶犬隻到車內休息,車內一直有發動開著空調,然而飼主途中因身體不適打算先回家服藥後再回到車上,卻於回家時服藥後不慎睡著,中午醒來時就得知犬隻逝世的消息,而車輛早已停止發動。

即使飼主只是暫時離開車輛,仍不應讓寵物獨留於車內。(北市動保處提供)
即使飼主只是暫時離開車輛,仍不應讓寵物獨留於車內。(北市動保處提供)

為避免類似悲劇發生,台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已明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本案飼主將犬隻獨留於車內,顯已違法,並還造成犬隻死亡的後果,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即使飼主只是暫時離開車輛,仍不應讓寵物獨留於車內,違者可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發現此情形,請於現場立即通報1959動物保護專線,並協助提供車牌號碼,動保處會立即派員前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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