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幹部、退役校級軍官涉為中國發展組織獲交保
統促黨幹部溫瓏、退役軍官朱新瑜、江瓊麟等人,涉及違反國安法案。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溫、朱羈押理由消失,裁定廿萬元和十萬元交保,江仍還押監所。
判決書指出,溫瓏被控二0一六年至二0一九年間在中國經商,被統戰部門高層官員吸收後,回台透過友人結識退役軍官朱新瑜、江瓊麟,免費招待兩人前往,並安排和官員碰面。
兩人承諾藉由軍中人脈和私人情誼,拉攏現役、退役軍官發展組織及蒐集情資,並在回台後,確曾找過昔日軍中同袍到對岸旅遊,但都被拒絕。
調查局國安站接獲情資後,報請高雄高分檢指揮偵辦後,今年五月中旬,前往溫等人位於新竹、高雄等住處搜索,查扣部分可疑資料,認為溫等三人觸犯國安法,涉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逃亡、串證之虞,向高雄高分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但溫等人應訊時,否認為對方吸收成員發展組織,堅稱只是敷衍附和。 八月間,高雄高分檢偵結,依發展組織罪,將溫等人提公起訴,並認為三人仍有逃亡、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經院方裁定羈押。
高雄高分院日前審理後,認為溫、朱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廿萬元和十萬元交保,江仍還押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