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友焚胸虐燒亡 恐怖討債判刑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許姓男子不滿友人欠債20萬元,夥同兩名男子討債,竟以酒精膏焚燒、毆打友人致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許男9年半。

法院判決指出,許男與邵姓、姬姓友人在民國101年向林男催討新台幣20萬元的酒錢碰壁,許男等3人心生不滿,於是使計邀約被害人到家中「抽K菸」,卻趁機痛毆被害人後綑綁在椅子上,以酒精膏滴在被害人胸、腹部等處,再點火引燃。

被害人被折磨得奄奄一息,3人驚覺大事不妙,連忙合力將被害人送醫,但被害人傷重不治。事後姬男、邵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9年6月、8年6月徒刑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認定,許男法治觀念薄弱,但考量他將被害人送醫,可見還有人性,且犯後多坦承犯行,並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6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