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問題頻傳 專家籲速審證交法

▲黃世聰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審議《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14條之5與第178條的修正案,盡快落實獨董制度的完善。(圖/資料照片)
▲黃世聰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審議《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14條之5與第178條的修正案,盡快落實獨董制度的完善。(圖/資料照片)

立法院這會期將進行《公司法》第173-1條,和有俗稱光洋科條款的《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14條之5與第178條的修法,傳出食品大廠泰山企業的市場派龍邦有意挑戰經營權,計畫以獨董召開臨股會的方式達成目標。財經專家黃世聰表示,立法院應儘速審議《證券交易法》的修法,落實獨董制度的完善,而在修法尚未完成之前,主管機關金管會應本著修法的共識與初衷來處理相關個案,否則先前類似光洋科於2021年爆發的經營權之爭恐難避免。

黃世聰表示,為改善公司治理,尤其是長年存在的在董監改選過程或是股權爭奪戰中的諸多弊病,立法院這會期將聯手金管會進行修法,包括因為大同股權爭奪戰所修訂的《公司法》第173-1條,增加了持股超過三個月以上,且過半股權的股東可召開股東臨時會的權力,另一條讓市場關注的就是俗稱光洋科條款的《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14條之5與第178條的修正案。

黃世聰說,之所以會有《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14條之5與第178條的修正案,主要是光洋科於2021年爆發的經營權之爭,不但董事長鬧雙胞,代表公司與市場兩派的獨董各自召開臨時股東會,要全面改選董監及獨董,形成公司營運僵局,雖然最後市場派退出爭奪戰,但卻讓獨董職權限縮的議題浮上檯面。

▲財經專家黃世聰表示,立法院應儘速審議《證券交易法》的修法,落實獨董制度的完善,而在修法尚未完成之前,主管機關金管會應本著修法的共識與初衷來處理相關個案,否則先前類似光洋科於2021年爆發的經營權之爭恐難避免。(圖/品牌提供)
▲財經專家黃世聰表示,立法院應儘速審議《證券交易法》的修法,落實獨董制度的完善,而在修法尚未完成之前,主管機關金管會應本著修法的共識與初衷來處理相關個案,否則先前類似光洋科於2021年爆發的經營權之爭恐難避免。(圖/品牌提供)

黃世聰表示,根據該條修正案,單一獨董的權力被限縮,改採審計委員會合議制,而該法條目前仍在立法院排隊修法中。不料,在這修法前夕的最後空窗期,國內老牌食品大廠泰山卻在此時爆發市場派想藉由獨立董事單獨召開股東臨時會,欲一舉拿下經營與主導權。據了解,泰山企業在去年董監改選中,市場派與公司派股份相當,但最後仍達成和平共治的協議,而市場派的龍邦在9席董監事中也拿下2席一般董事與1席獨董,不過近日卻傳出,龍邦意在挑戰經營權,除了持續在市場買進股票拉高持股比率外,並計畫獨董召開臨股會的方式來達成目標。

黃世聰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審議《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14條之5與第178條的修正案,盡快落實獨董制度的完善。而在尚未修法完成之前,金管會應該本著修法的共識與初衷來處理相關個案,否則先前類似光洋科於2021年爆發的經營權之爭恐難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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