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憂大陸白領偷渡 移民法鬆綁 暫時喊卡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本周四(29日)院會原要拍板的《入出國移民法》修正案,將暫時喊卡!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昨晚針對這項法案鬆綁優秀外籍白領來台居(停)留條件有不同看法,綠委憂恐有大陸白領陸勞偷渡疑慮,建議國發會思考就亞洲矽谷計畫的留才攬才研訂拚經濟特別法。 原本行政院擬在周四提報《入出國移民法》修正案,針對延攬國際優秀白領來台鬆綁居(停)留條件,營造友善留才環境。惟昨晚綠委認為,內政部這次提出法案與國民黨執政時期提出內容,並無太大差異,過去綠委就曾擔心,這項修法開放白領來台,恐有讓大陸高級白領偷渡可能,不得不慎。 昨晚決定由行政部門針對這項法案內容再審慎檢視,並有綠委建議,針對亞洲矽谷計畫所需攬才留才研訂拚經濟的特別法,將相關內容放在專法內,以免開放門太大有後遺症。 不過,昨晚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為延攬優秀人才留台,擬進行多款法規鬆綁,盼立院本會期通過,以利亞洲矽谷計畫推動。另財政部也將在年底,提出國際人才來台工作前3年薪資所得優惠的規畫案。 為吸引留才,這次修正案將新增放寬規定,在台有戶籍國民海外出生子女,可選擇在台灣居留或停留,沒有年限限制;為配合新南向,吸引優秀外籍人士來台工作,或僑生外生來台就學,符合一定居留事由,放寬可直接向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另取得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仍有在台需住滿183天規定,惟對我國有特殊貢獻、我國所需專業人才、各專業比賽獲得首獎等國際優秀人士,排除在台每年需住滿183天限制,且其出國逾5年未歸才會被撤銷永久居留證,與國際相比,條件十分寬鬆。另取得永居權的特殊優秀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同本人申請永久居留。 這次也新增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居民、外國人等在台居留6個月以上,或停留期間提出健保申請等外來人口,可取得居留統一證號,類似我國身分證,並規定公民營機構提供服務,例購票、辦信用卡等,不得有歧視待遇,讓外籍人士在生活上使用更便利,建立更友善留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