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禁揮五星旗 藍委批違憲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此舉是大陸統戰一環,近日提案修正《國安法》,若在公共場所懸掛或展示五星旗,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此舉是大陸統戰一環,近日提案修正《國安法》,若在公共場所懸掛或展示五星旗,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常出現有人揮舞大陸五星旗,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此舉是大陸統戰一環,近日提案修正《國安法》,擬增訂人民不得為大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進行有政治目的宣傳,違者將處1萬元至10萬元罰鍰;若在公共場所懸掛或展示五星旗,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對此,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大法官解釋和法院判決都指出,《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不限於口頭表達,懸掛五星旗或其他方式也屬之,《國安法》只是法律位階,任何法律都不能違反《憲法》規定,王定宇提的修法草案是違憲的。

王定宇獲綠委何欣純、蔡易餘、高嘉瑜等30人連署,近日提出「《國家安全法》增訂第2條之3及第5條之3條文草案」,限制五星旗作為個人政治用途。提案說明指出,大陸利用我國民主自由制度,吸收我國部分團體、人民,宣傳配合其對台統戰工作,以言論自由為表,實則以消滅中華民國民主政體為目的,已逾越民主國家言論自由界線。

該草案明定,人民不得為大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進行政治目的宣傳,違者將處1萬元至10萬元罰鍰。另外,若在公共場合懸掛、升降、手持或揮舞中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代表旗幟、標誌者,警察機關應取締,並處1萬至5萬元罰鍰。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奕華認為,根據《憲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大陸都非敵對關係,如果民進黨真的要做,就應該要修這些基本法規,否則只是騙選票。

此外,為防止大陸統戰入侵校園,王定宇等30人另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3及第90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大專院校與大陸合作行為或單方承諾聲明內容,均不得涉及配合大陸統戰政治性目的,若違反情節重大,主管機關得停止相關補助或禁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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