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民眾健康權益 國健署籲勿在家中或陽台吸菸

菸害防制法於今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重點包含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於獨立空調及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違規吸菸最高處一萬元罰鍰。近來有民眾反映鄰居抽菸,菸味都會飄進來,對此,國民健康署表示,住宅屬於私領域,尚不在菸害防制法規範之室內外禁菸場所範疇,建議住家周圍有他人吸菸所致菸害困擾的民眾,可先向社區管理委員會尋求社區住戶禁菸的提案,或請求里長協助善意勸導吸菸者。國健署呼籲,癮君子愛家人也敦親睦鄰,勿在家中或陽台、廁所吸菸,要尊重不吸菸者拒吸二手菸的權利。

預防和控制菸草的使用是全球最重要的可預防死亡原因之一,也是非傳染性疾病的一個可改變的危險因素。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每年有超過八百萬人死於菸草的使用。接觸二手菸草煙霧每年導致一二○萬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

此外,有許多吸菸人士認為只要在通風處抽菸就不會有二手菸、三手菸的問題,實際上,即使是在室內吸菸時,使用風扇、空調、空氣淨化器或通風設備等,都不能消除二手菸,任何暴露濃度均會危及身邊的人,且實證研究亦指出,即使短暫接觸二手菸也會立即造成健康傷害,不吸菸的成年人因二手菸引起的健康問題包括冠心病、中風和肺癌,以及對婦女的生殖健康造成傷害,包括嬰兒低出生體重。此外,對嬰兒和兒童傷害也不少,會導致嬰兒猝死症(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呼吸道感染、耳部感染和氣喘發作。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地方衛生局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為年度稽查重點,經查獲違規情形,依本法第四十條,處場所負責人最高新臺幣五萬元罰鍰;吸菸者處最高一萬元罰鍰,截至今年七月二十五日止,針對違反菸害防制法第十八、十九條之案件,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一二三件及吸菸者二八九件,裁罰金額分別計新臺幣一四九萬元整及五十五萬八千元。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莫心存僥倖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並請各場所負責人善盡管理之責,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