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興起 銀行租賣辦公樓賺收益

工商時報【蔡惠芳╱台北報導】 高力國際台灣分公司董事李日寶表示,以前銀行需要一樓營業面積至少300∼400坪,但網路銀行興起後已不需要那麼大面積,不過法規規定50%以上資產要自用,自用通路價值愈來愈低,在網路銀行趨勢下分行開愈多可能賠愈多,接下來被閒置的資產將愈來愈多。 李日寶表示,台北富邦銀行就從去年10月到今年上半年,陸續把毋需用到的台北信義區、大同區、文山區及萬華區四筆自有不動產,總計20億元賣給關係人富邦資產管理,估計1年可為金控增加5,000萬元租金收益。 李日寶表示,最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40.4億把統一國際大樓、三連大樓共計約3,500坪資產,賣給中國信託資產管理公司,估計銀行資產移轉給關係人的趨勢會有增無減。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楊長達表示,這種操作策略是基於「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銀行持有不動產的自用比例限制,所以把閒置不動產賣給非銀行業的資產管理公司以增加收益。 楊長達分析,實體通路銀行將逐步調整縮減或轉型,像去年國泰世華銀行位在東區忠孝敦南商圈敦化南路的行舍,已把傳統銀行格局重新規畫調整,以嶄新面貌展現新風格;而同一條街上:元大?悅」一樓原匯豐銀行因租約即將到期,難得釋出220坪的店面空間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