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二輪制投票是真議題還是智商稅?

[FTNN新聞網]文/楊晶晶(資深媒體人、政論節目主持人、台大國發所博士)

國民黨在新會期以來,討論聲量最高的議題,是由學者出身的不分區立委翁曉玲所提案,希望將現行總統大選制度變更為「二輪選舉制」,認為更能選出具有穩固民意基礎的總統、更能保障小黨,還有不少藍委簽字贊同。確實,法國和東歐幾個國家施行二輪制,適不適合台灣,可以理性討論,但這種堪稱「動搖國本」的憲法題,實在不該流於口水戰、和網友論戰法學素養。當翁委員將辯論焦點拉回民國36年的選罷法,實在很難讓人不出戲。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提案「二輪選舉制」。(圖/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提案「二輪選舉制」。(圖/國民黨提供)

究竟此舉圖的是先替2028年藍白消毒解套?藍委們集體「威權懷舊」復發?還是新科立委搶聲量,要支持者繳的智商稅?

翁委員道,民國36年制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條、4條中規定,總統、副總統係「得國民大會代表總額過半數之票數者為當選」,意思等同於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矛盾之處在於,77年前的時空背景完全是非民主體制的威權統治時期,不論這樣的解讀是不是腦補,但直到1990年,當時甫成立的民進黨把「總統直選」提出來之前,台灣都是國民黨一黨獨大,國民黨提名誰當總統,交由「萬年國大」們投票通過。當時,最為反對總統直選的保守派,就屬馬英九等人為首,堅持繼續委任選舉,拒絕將權力交還公民。歷經多少街頭抗爭,台灣才能走到今天的民主。

第二輪投票制度雖非間接選舉,但台灣大選除了內部因素,更要面臨不可測的外在因素介入,面對中國日益嚴重的種種介選手段,兩次投票制度的變動風險大增。施行二輪選制的法國,每到選舉,時常在檢討第二輪總統大選的弊病,反倒認為傷害了選舉的代表性,未能完全反映民意,選民的心裡會自主性的策略性投票,萬一第二輪出現的都並非自己的第一選擇時,可能會放棄投票,或是勉強投下可能當選的人。

總統產生方式,象徵這個國家民主的程度,不可不慎。

既然二輪投票各有優缺點,而台灣貿然改變選制也非一蹴可幾,筆者建議,國民黨若如此殷切地希望台灣民主更進一步,不妨先從黨內初選試辦起,讓全國人民瞭解該制度的運作方式與好處。其實二輪制落實到黨內初選,就非常類似先前趙少康與金溥聰提出的「美式初選」。

以各選區或各單位設立投票所,在進行完多場次的辯論或政見發表後,不分黨派的選民都可以進行投票。趙少康先生多次闡述,美式初選是能選出最具競爭力人選、最貼近民意的候選人,可惜最後都因國民黨總統提名缺乏民主程序而被否決。

若藍委所建議之二輪選制,能從國民黨初選先試辦起,提早選出具民意支持的最強人選,就省去國家勞師動眾進行二輪投票的必要,且免於牽動憲法,甚至可以提早避免翁委員所擔心選民會「被迫棄保」的問題,國民黨何樂而不為?即便要修改黨章,怎麼樣都比起修憲來得快速、社會成本低,現在啟動規劃,2028前搞定,時間綽綽有餘。

另一方面,國民黨委員們若認為相對多數一輪投票制有欠民主正當性,不知對美國總統的產生方式意見如何?2016年,民主黨的希拉蕊敗給了共和黨川普,但其實以公民總票數來看,希拉蕊共拿下65844954票,贏過川普的62979879張選票,票數大贏290萬票,得票率也高出川普2.1%。由於美國是選舉人票制,贏者全拿,川普拿了304張,希拉蕊只有227張,川普依舊算贏家。若要以藍委的角度來解讀,全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美國的總統選制,會產出嚴重缺乏執政正當性的總統?!美國能持續發展民主政治,就貴在多元民主政治下的權力的制衡與分散機制。

嚴格而論,沒有絕對的完美的選制,只有最適合某個國家的選制,必須置放在不同的歷史脈絡下來檢視,絕非如藍委們所簡化,某某某某國家都二輪制,台灣也要。近期《經濟學人》發布的民主指數(Democracy Index)中,台灣被評為全球第十名、亞洲第一的「完全民主」(full democracy)國家,評分項目就含了選舉過程、多元主義、政府運作模式等,而2023年的全球超過70場選舉中,只有43場能算完全自由且公平的選舉,可見台灣在國際上名列前矛,亦無立即更動選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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