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審查 立院朝野焦點走鐘

財政委員會今上午排審《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民進黨、國民黨兩黨立院黨團均甲級動員因應。會議一開始,在野黨立委輪番程序發言。其中,國民黨立委謝衣鳳發言時特別點名提案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到其是本院「非常好的同仁」,但為什麼要修這個法?

謝衣鳳發言時激動喊話,「蔡總統要求你減肥,你減肥了沒?你先減肥嘛!對你的健康有幫助,對大家也好,為什麼要提案子造成朝野對立,造成委員會這樣的困擾,你回去減肥好不好?」遭民進黨籍召委郭國文制止:「不要人身攻擊!」

最後,因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在程序發言規定的3分鐘結束後,仍不願離開發言台,郭國文多次制止無效,因此先行宣布會議休息,目前會議暫時中斷。

《會計法》第99-1條是藍綠「歷史共業」

《會計法》第99-1條修正爭議堪稱「藍綠共業」。以前特別費的支用有一半要實報實銷,另一半就直接入袋,政壇上早已認定它是待遇的一部分,而且行之有年。

直到2006年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檢調針對行政首長特別費不當支用展開調查。起訴馬英九、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等,所有首長均獲判無罪,而首長幕僚因使用假發票核銷被判刑者在10人以上。檢調同時對民代偵查,判刑確定者如顏清標、張清堂、蔡文雄等。

眼看事情愈滾愈大,立法院在2011年5月3日通過修正案,新增《會計法》第99-1條,為2006年12月31日以前之行政首長特別費不當支用除罪。當時無黨團結聯盟希望將除罪範圍由行政首長特別費擴及地方民代,輿論質疑此舉專為無盟前立委顏清標所涉利用公款喝花酒案解套,該修正案被數家媒體稱作「顏清標條款」。因為引發各界強烈質疑,最後在社會壓力下未進行處理。

直到2012年起,檢調開始大舉偵辦公立大學教授涉嫌以假發票詐領補助費,至2013年5月底已有數百大專院校教員接受偵訊,眼看就要「屍橫遍野」,於是立法院在2013年中啟動了《會計法》第99條之1第二次修法,將民意代表與大專院校職員、研究人員一併除罪。

兩次修法過程,都曾經有人主張應該把性質相同的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列入除罪,不過,除了遭到國民黨悍然拒絕,民進黨內部也不乏「切割阿扁」的聲浪,因此並未展開第三次修法,總統國務機要費仍維持有罪。

民進黨執政後,認為全國行政首長、地方議長、政務官、大學教授的特別(補助)費支領都無罪了,只剩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仍維持有罪,民進黨認為此舉造成諸多不公,因此,多次推動修法,再將「機要費」的項目加進《會計法》第99-1條「除罪化」範疇。

今(2021)年1月30日,涉嫌國務機要費洗錢案逃亡美國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身亡,讓民進黨內看到修法契機,希望立法院本會期能推動審議。不過,「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已被與「赦扁、救扁」畫上等號,早已失去理性討論的空間,能否獲得在野黨認同,考驗執政黨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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