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藍議員邱于軒「垃圾玻璃心」判賠20萬 再審大翻盤免賠

▲ 圖/資料照

高雄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遭一名吳姓網友辱罵是「垃圾議員」、「垃圾的玻璃心」,邱因此提告求償,吳男刑事部分雖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判賠20萬元定讞。吳男不服,提起再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為邱于軒已獲得象徵性賠償「1元」,逆轉改判吳男免賠,全案定讞。

回顧整起事件,吳姓網友2019年5月9日在臉書粉專「打馬悍將粉絲團」貼文中,稱邱于軒是「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垃圾的玻璃心」等字眼,被邱于軒發現,截圖存證後怒告對方。

刑事部分,高雄地檢署認為,吳男的言論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並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吳男應賠償邱于軒要求1元精神撫慰金,並於4大報頭版上刊登道歉啟事1日。

吳男不服繼續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維持1元賠償,道歉聲明改為電子即時新聞刊登1日,以及個人臉書刊登連續7日。吳男仍不服審判決,再度上訴至最高法院,因憲法法庭2022年2月宣告「強制公開道歉」違憲,恰逢吳男上訴期間,最高法院最終駁回象徵性賠償「1元」的上訴,公開道歉則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開庭時,因強制道歉宣告違憲,邱于軒針對道歉部分,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吳男的辱罵言論與公共事務無關,逾越言論自由範圍,已屬人身攻擊,判賠20萬元定讞,邱于軒也聲請強制查封吳男名下的不動產。吳男提出再審,並拿出2萬元保證金,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最終,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邱于軒已獲賠1元賠償金,不能再提起求償,改判吳男免賠,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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