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正妹遭網友出征 告不成理由曝光 她傻眼:各位是先知?

罷韓正妹(紅圈處)去年與女韓粉發生爭執,事後遭網友出征憤而提告,但法官以她屬公眾人物為由不起訴處分。(圖/中天資料照)
罷韓正妹(紅圈處)去年與女韓粉發生爭執,事後遭網友出征憤而提告,但法官以她屬公眾人物為由不起訴處分。(圖/中天資料照)

台中一名蔡姓正妹,去年到高雄知名香蕉煎餅店「廣德家」響應罷韓活動,遭女韓粉辱罵「去死」,隨後更被挺韓網友網路罷凌,她憤而提告,豈料檢察官卻認為她是公眾人物,應受較高檢視標準,對於罵她的網友不起訴處分。

去年女韓粉與蔡女在廣德家發生衝突,女韓粉一時情緒失控,飆罵「這麼好的市長你們還罷免」「去死吧」。事後女韓粉澄清遭設計羞辱,強調不是罵人,只是覺得被店家羞辱,情緒沒控制好,也為當天情緒失控暴怒致歉,透露自己也在在各電視臺及網路上被霸凌3天,甚至遭恐嚇,並拜託網友「不要再罵我了」。

事發後,蔡姓正妹的臉書、IG也湧進大批網友留言謾罵,甚至在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協助提到後,還收到網友以不雅之詞辱罵,「果然姓蔡的女人都這麼騷,…天天被王瑞德X」,更恐嚇要潑硫酸,「你媽叫你去給她收屍啦」。

面對各種攻擊,蔡女高EQ應對,輕鬆表示「人家只是想吃煎餅!」明白提告過程會很辛苦,但一定追究到底,感謝每個支持她、給她加油的人,讓她在害怕、難過之餘還能理智的處理事情。

罷韓正妹去年與女韓粉發生爭執,事後遭網友出征憤而提告,但法官以她屬公眾人物為由不起訴處分。(圖/中天資料照)
罷韓正妹去年與女韓粉發生爭執,事後遭網友出征憤而提告,但法官以她屬公眾人物為由不起訴處分。(圖/中天資料照)

事情經過一年多,蔡女今(8)日在臉書表示,檢察官竟以她是公眾人物,應受到較高檢視標準為由,判定辱罵她的網友不起訴處分。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起訴書內容提到,蔡女臉書有2萬5320人追蹤,並曾在2019年獲得IFBB ASIA Pro比基尼青少年組冠軍,且將傳票上傳臉書後,旋即有1.3萬人按讚、2078則留言,顯見應屬公眾人物,而應受較高之言論自由標準檢視。

對此,蔡女也相當傻眼表示,「真厲害欸,這些罵人的人是7月罵我,卻能夠知道我12月會比賽?連我都是臨時決定要比的,難道你各位是先知?」網友也說「運動員算公眾人物?」「原來現在長得漂亮也會變公眾人物」「去高雄遊玩一趟,就變成公眾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