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盜用法務部LOGO獲部長原諒 羅智強嗆:檢察官還辦個屁
法務部LOGO被放上「罷韓」文宣,法務部長蔡清祥替相關團體說明,可能因為不了解法律而觸法,會加以原諒。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26)日在臉書發文開嗆,質疑法務部長都出來下指導棋了,檢察官還辦個屁?他痛批民進黨的官爺,連作個樣子說依法偵辦都不屑,竟然直接公開下令「可以原諒」。
羅智強質疑,罷韓團體「把國家當他家」,文宣盜用法務部LOGO,已違反刑法第158條、159條規範: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及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羅智強反問,如果是羅智強盜用法務部LOGO,偉大的東廠政府會放過他嗎?更可恥的是,法務部長蔡清祥竟說:是否究責要看事情的嚴重性及動機,他痛批「民進黨可以再扯一點」。
對於罷韓文宣使用法務部LOGO,立委李貴敏昨天在立法院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是否參與。蔡清祥強調,文宣絕對不是法務部發的,也沒有經過授權,至於是否追究責任,必須看動機和嚴重性。蔡清祥認為,有可能是製圖者對法律不了解,涉及的責任由雄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