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提案恢復「公投綁大選」 綠營控國民黨對民意視而不見
藍委羅智強近日再拋恢復「公投綁大選」,吳思瑤強調這是已經被民意否定過的議題。(攝影/張全慶)
全國性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將於4月10日上線,中選會今日(8)舉行記者會實際示範系統操作,在此之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也在近日提案恢復「公投綁大選」,雖然得到民眾黨立委的支持,而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表示,該議題早已透過公投予以否定,人民的投票結果就是不希望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
羅智強提案恢復「公投綁大選」
《公投法》在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於2017年底進行修法,放鬆「雙二一制」的同時也確立「公投綁大選」,並在隨後的2018年大選中促成10案公投的盛況。通過的公投案為反空污、反燃煤、反核食、反廢核、反同等與民進黨執政相左的議題,被視為民進黨在縣市長選舉以外的又一場大挫敗。
當時有分析認為,民進黨在公投方面的挫敗與縣市長選情息息相關,並認為選案過多導致選務混亂,隨後便在2019年《公投法》再經過修法,明定每2年舉辦1次公投,八月第4個星期六為公投日。
羅智強搬出民進黨前主席蔡同榮表示,公投是「蔡公投」蔡同榮一生的理念,卻被現在的民進黨給背叛了。他批評,民進黨的理念是「跟著屁股在變的」,因此他提案修法,民進黨不要忘了自己前輩的努力歷程。
羅智強提案,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吳春城表態:個人支持
隨著羅智強首開第一槍,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日於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後受訪時也表示,公投綁大選的討論非常多,在2021年公投時的主要訴求,是應尊重人民直接民主的權利。她提到,過去民進黨在野時,經常批評公投是「鳥籠公投」,卻只見民進黨執政後,為公投裝設許多的框架。
王鴻薇認為,民進黨強硬將公投跟大選脫鉤,這部分包括國民黨也曾有諸多批評與質疑,而如今有藍委要提案修法,聽說民眾黨團基本上也能夠同意提案。她認為,只要是對民主、對人民權利有利的事情,在野的提案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表示,他個人支持羅智強的修法主張,目前每2年舉辦1次公投,無法有效結合時空、凝聚社會共識,以至於幾乎沒有任何公投案能成立,這叫閹割民意。他認為,恢復公投綁大選是好事一件,如果擔心容易導致浮濫,修法過程可加以討論。
綠營搬出2021年公投結果,控國民黨對民意視而不見
中選會也在今日舉行記者會,為即將上線的全國性公投電子連署系統預熱。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4月10日上線之後,中選會也會持續進行測試,在測試期間,也希望國人同胞可以給我們相關回饋意見。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針對羅智強的提案做出回應,全國性公投現為每2年有固定公投日,考慮2018年的選務亂象,中選會希望選務能穩健,但也尊重立委提案。
吳思瑤則表示,公投綁大選在2021年也透過一次公投予以否定,人民的共同決定就是不希望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她舉例2018年的投票情況,就是因為當年把地方首長的選舉與非常多的公投案綁在一起,不僅造成選民非常多的困擾,也令選務人員吃力繁重。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也表示,在2021年的由國民黨提出的這個「公投綁大選」的這場公投,同意的只有395萬票,不同意的412萬票,所以該案直接就是被民意所否定。他質疑,國民黨要怎麼看待這些當初投出不同意的票,還是覺得自己是國會最大黨,所以直接民主所投出的票可以視而不見。
不過,根據《公投法》第30條第6款:「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與第32條:「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公投結果的效力以二年為限,公投第19案於2021年12月18日被公告為否決。
依此規定,該公投案的有效期限已在2023年12月18日逾期,無論是再度提起相關公投,或是立法院提案修改,在法條規定上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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