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與谷歌達成地方新聞協議的啟示

立委范雲、林楚茵、張廖萬堅等人,於2023年2月間召開「新聞有價! 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記者會。(翻攝立委林楚茵臉書)
立委范雲、林楚茵、張廖萬堅等人,於2023年2月間召開「新聞有價! 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記者會。(翻攝立委林楚茵臉書)

媒體營收因為Google與Meta等大型跨國數位平台,自己不生產內容,卻靠著寡佔流通管道擷取大量數位廣告,嚴重輾壓內容生產者的生存空間。 這樣的問題,台灣也無法例外。上週美國加州州長Gavin Newsom和谷哥達成的地方新聞協議中,找到了一個繞過實際立法[1]放下過去堅持的收「連結稅」而可以解決的方法。台灣在推動數位計價法的過程中,是否有可以參考的地方。

[1] 這裡指的是2023年新聞競爭與保存法案(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 of 2023),該法案規定了某些廣播電視或數位新聞提供商,可以與社交媒体平台如谷歌和臉書等)就平台使用新聞提供商内容的問題進行集體談判的流程。https://www.kennedy.senate.gov/public/_cache/files/3/9/39db81a5-249f-4633-89a2-6b558829f47a/89AEE10C834522425A60056AFEF572B6.senate-fact-sheet----the-journalism-competition-and-preservation-act.pdf

美國Lookout Santa Cruz[1]的發起人兼執行長Ken Doctor 在今(2024)年9月3日發表的文章[2]中,詳細評論了近期通過的加州與谷歌達成的地方新聞協議。 這項協議源自於2005年以來,由於加州的地方新聞下降了約68%而引起的媒體與社交平台(如谷歌和臉書等)間的爭議,而這項內容生產者與平台間的爭議,似乎在上週加州州長Gavin Newsom和谷哥達成的地方新聞協議中,找到了一個繞過實際立法[3]而可以解決的方法。而以推動連結稅(link tax)[4]引發這整個過程的加州州議員Buffy Wicks 初估這項交易的總價值約可達2.425億美元。

透過這項協議加州政府創建了一個為期五年的新聞轉型基金,谷哥將提供5500萬美元資助地方記者,州政府也提供7000萬美元,基金總計1.25億美元。《媒體失效的年代》的作者Jeff Jarvis認為,這項協議總體上可以算是內容生產者的勝利。

對於內容生產者的媒體而言,這當然是一筆重要的新資金,可以用來支付記者的薪水,但它依然引發了一些討論,例如:誰可以算是記者?那些出版商應該被優先考慮?小型機構是否應該獲得更多的資助(免得導致厚大薄小,大者恆大的後果)。另外,那些在加州地方新聞中撤資的Alden、Gannett和 McClatchy等公司是否也應該無差異地獲得資助? 如何要求政府不挑選贏家和輸家,選擇的標準是甚麼?

一個第三方公正機構的介入似乎是必要的。最終,和解協議要求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新聞研究所監督該計畫的進行,並將設立一個由加州新聞出版協會、少數族裔媒體服務、地方獨立在線新聞、拉丁裔媒體合作組織、加州黑人媒體和西部媒體工會代表組成的七人委員會來管理這筆基金。

州議員Wicks最終放棄了他一直堅持的連結稅,改以記者人數的方式直接分配資金。其中12%的資金保留給服務不足市場中出版的小型媒體(記者5人或更少)。

根據Doctor的估計,這項協議可以確保大量資金流向地方記者,而且資金也可以很快開始流動,不像加拿大在線新聞法案於2023年6月通過以來,平台尚未向出版商實際支付任何款項[5]。

這項和解協議可以被看作是一種新的商業模式,它是直接付款,而不是透過工資稅減免,最樂觀的估計是,在未來的五年裡,出版商可能可以看到每位全職記者獲得5000到10000美元,這在高成本的加州不無小補。

總之,我們看到的加州模式就是繞過正式立法的過程,而由州政府和平台針對地方新聞的補助達成協議,成立為期五年的新聞轉型基金,然後由第三方公正機構柏克萊大學的新聞研究所監督,並成立一個七人委員會來管理這筆基金。在這個模式中,以記者人數的方式直接分配資金。其中12%的資金保留給服務不足市場中出版的小型媒體(記者5人或更少),使得小媒體也可以得到照顧。但是仍然有不少人不願意放棄走立法過程,堅持透過連結稅來解決爭議,例如NMA(News/ Media Alliance)的執行長Danielle Coffey就表示,她將帶著120位版商於9月11日飛往華盛頓特區,重新遊說通過JCPA(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

加州面臨的問題:媒體營收因為Google與Meta等大型跨國數位平台,自己不生產內容,卻靠著寡佔流通管道擷取大量數位廣告,嚴重壓縮內容生產者的生存空間。 這樣的問題,台灣也無法例外。因此,在我國立法院2024年4月3日有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和洪孟楷提出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民進黨方面則在2024年7月3日由立委林宜瑾、邱志偉提出《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都是想透過立法,解決媒體與大型跨國平台間的數位議價問題。

初步比較國、民兩黨的立法差異,國民黨主要參考澳洲的NMBC(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和美國的JCPA(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以議價過程、仲裁等為立法核心,民進黨的草案,除規範議價外,亦規劃成立「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而本文前揭加州與谷歌達成地方新聞協議,則是為了效率繞過正式立法的過程,只是由一個大學做為第三方監督機構,並成立一個七人委員會來管理基金。 這樣的模式沒有立法規範,究竟成效如何,是否值得台灣參考,有待觀察。

[1] https://lookout.co/about/

“Lookout Santa Cruz”是“Lookout Local Inc.”公司的第一個網站,于2020年11月上線。至於“Lookout Local Inc.” 則是一家公共福利公司,根本使命是以新的、更高標準的新聞、訊息和社區參與服務社區。

[2] https://www.niemanlab.org/2024/09/newsonomics-californias-local-news-agreement-with-google-is-a-win/

[3] 這裡指的是2023年新聞競爭與保存法案(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 of 2023),該法案規定了某些廣播電視或數位新聞提供商,可以與社交媒体平台如谷歌和臉書等)就平台使用新聞提供商内容的問題進行集體談判的流程。https://www.kennedy.senate.gov/public/_cache/files/3/9/39db81a5-249f-4633-89a2-6b558829f47a/89AEE10C834522425A60056AFEF572B6.senate-fact-sheet----the-journalism-competition-and-preservation-act.pdf

[4]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no=67&tp=5&d=8358

連結稅(link tax)並非政府稅捐,而是網路業者以連結方式擷取新聞內容提供予他人,應向新聞業者協議取得授權,並支付適當費用的俗稱。針對網路業者擷取使用或彙整他人的新聞(例如Google News),導致發布該新聞之新聞業者實際獲得的點擊率與網路流量減少的情形,為了平衡新聞業者與網路業者間的利益,歐盟於2019年通過施行的歐盟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The 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中,訂定網路業者應向新聞業者取得著作使用之授權協議,包含網路業者應與新聞業者分享一定比例之收益。

[5] 同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