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者研反修例案 指逾八成被捕人遭判監、刑罰嚴苛 質疑司法制度被「武器化」

美學者研反修例案 指逾八成被捕人遭判監、刑罰嚴苛 質疑司法制度被「武器化」

【Yahoo 新聞報道】2019 年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觸發的社會運動,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港府錄得 10,279 人被拘捕,2,893 人被檢控。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上月底發表一份報告,研究反修例運動的拘捕及檢控情況。報告指出,逾八成反修例被捕人被判監禁,即使是非暴力的示威亦被判監,刑罰比 2014 年雨傘運動嚴苛。報告質疑,律政司試圖將司法制度「武器化」,以懲罰參與 2019 年社會運動的人。

《Yahoo 新聞》就報告向律政司查詢,正待回覆。

被捕至判刑平均耗時一年

報告由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總監 Thomas E. Kellogg、該中心研究員黎恩灝博士,以及另一名香港研究員所撰寫,報告研究截止 2021 年 7 月 31 日的數據。研究團隊對比了反修例案件以及 2014 年雨傘運動相關案件,並指前者較後者的刑罰「更為嚴苛」。在反修例案件被判罪成的罪行當中,81% 被判處監禁,遠超出傘運被判監禁(31.6%)的比率。監禁形式包括被判入獄、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戒毒所。

研究亦發現,在 811 宗獨立案件當中,涉案人在被捕至判刑平均需時 343 天,最長甚至達到 768 天。研究團隊指出,真實情況可能更嚴重,因為上述數字只反映出已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

報告:青少年被判監比率異常高

研究團隊亦分析了 1,017 名被捕人年齡,發現平均年齡為 26 歲,中位數為 23 歲,有 138 人為 18 歲以下,19 人為 16 歲以下,而最年幼及年長的分別是 12 歲及 84 歲。報告並指,在涉及青少年被控罪行當中,有 54.2% (150 項控罪)被判罪成,23.1% 「簽保守行為」。而在 150 項被判罪成的控罪當中,有 66.2% 被判處監禁形式的刑罰,他們平均需要服刑 12.7 個月。報告指有其中一人被判較長刑期,他因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摧毀財產而被判 32 個月。報告形容,有關青少年被判處監禁刑罰的比率是異常地高。

此外,研究團隊關注警方擔任證人的誠信「很有問題」(an apparent problem with the credibility of police witness)。報告指出,在被判無罪或撤銷的 202 項控罪當中,有 40.6% 是歸咎於警方的供詞有問題。研究團隊形容這個比率非常顯著,「香港可能在一些案件當中存在警方給予假證供的問題」(This data suggests that Hong Kong may have a problem with false testimony by police officers in some cases.)。報告表示,在 412 項被判無罪或撤銷的控罪當中,團隊掌握到 202 項控罪獲判無罪或撤銷的原因,有 51%(103 項)為證據不足,有 40.6%(82 項)為警方給予不可信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