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白化妝水沒傳明酸卻標示成分將開罰
新北市衛生局最近抽驗香水、體香劑、美白類化粧品等產品,結果有1成不合格,其中1件體香劑,沒有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還有1件「傳明酸美白化妝水」,沒有檢出具美白功效的「傳明酸」,瓶身卻標示成分。 (林麗玉報導)
網購越來越普遍,為了幫民眾的消費安全把關,新北市衛生局最近加強抽驗市售香水、體香劑(膏)、以及美白類等化粧品,結果抽驗30件產品中,有1件體香劑沒有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另外2件體香膏及美白化粧水標示不符,不合格率將近一成。都已經移請所轄衛生主管機關追辦。
衛生局表示,這次抽驗不合格產品,其中1件販售自網路樂天市場「MISSHA DRY ACTION Deo Stick」,被驗出含有止汗制臭「Aluminum Chloride」成分,而這個成分是體香劑的一種,原理為藉由鋁鹽造成汗腺暫時堵塞,以達到抑制出汗效果,停用後會恢復原出汗狀況,需申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不過產品並沒有合法申請。違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物品沒收銷燬。
另外2件違規產品,其中一件「Mercedes-Benz」系列香膏,也是販售自網路樂天市場。衛生局檢視發現產品包裝沒有標示「用途」;另一項來自屈臣氏的「傳明酸美白化妝水」沒有檢出Tranexamic acid(傳明酸,具美白效果),但瓶身標示成分。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