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認違憲刪「吳斯懷條款」 陳冠廷:找藍委連署去聲請釋憲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強調,藍委翁曉玲若認為「吳斯懷條款」違憲,應該去聲請釋憲才對。   圖:金大鈞/攝(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強調,藍委翁曉玲若認為「吳斯懷條款」違憲,應該去聲請釋憲才對。 圖:金大鈞/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遭媒體報導,有意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的「吳斯懷條款」,引發議論,反彈聲浪也隨之而來。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冠廷12日受訪認為,如果翁曉玲認為有違憲,正確做法是尋求藍委連署聲請釋憲,而非提出修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前項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陳冠廷強調,不論軍階高低或過去職掌,相關人員都曾經接觸機敏資訊,其影響範圍相當廣泛。若這些人員前往中國並對其國旗或領導人表現效忠,對台灣而言是極大的侮辱。

他也指出,目前中共對我國存在直接安全威脅,雙方處於敵對狀態。在此情況下,若相關人員赴中進行此類活動,極可能被中國國營媒體、社群平台或安全單位加以利用,成為對台實施輿論戰的工具。

對於翁曉玲的提案,陳冠廷表示深感遺憾與痛心。相關法條不但不應廢止,反而應該加強執行。翁曉玲應該要為台灣現代生存環境著想,不要做出草率的修法決定。

陳冠廷認為,若翁曉玲認為現行法條有違憲之虞,正確的做法應是尋求國民黨立委連署聲請釋憲,而非直接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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