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柏宗延任代理期限 行政院:待立院通過NCC人事案後指定新法實施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資料照/蕭照平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資料照/蕭照平攝)


行政院日前發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由副主委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天(1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6條明定,行政院以命令訂定該法施行日期,為求法定獨立機關能夠正常運行,行政院將於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即組織法第16條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行政院表示,希望立法院能夠儘速審議,讓NCC得以繼續正常運作。

NCC主委陳耀祥借調期滿,回歸校園,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與林麗雲任期已於7月31日屆滿;但新任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尚未於立法院通過,衍生NCC運作問題。行政院日前發函,由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外界關切,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延任規定,待新法實施後,翁柏宗是否會卸任,以及新法何時正式實施。

陳世凱表示,NCC組織法第16條規定,行政院須就立法院所三讀通過的新法另訂施行日期;陳世凱說,這樣的做法並非特例,NCC組織法在2022年5月4日修正後,行政院即依該法第16條,指定修正條文從2022年8月27日施行。此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6條規定「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歷經十餘次修正,行政院都皆依同法第96條規定另訂施行日期。

陳世凱指出,NCC為獨立機關,在保障憲法言論自由的精神下,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等業務;例如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廣電事業董監事負責人變更、衛廣頻道申設換照、離島有線電視費率審議、頻道內容是否違反兒少保護及公序良俗等職權,皆需NCC在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下始能行使。陳世凱指出,有關奧運賽事的轉播,也是屬於需要NCC正常運作才能進行的範疇;這段期間如果發生民眾視聽權益受損,也需要在NCC正常運作的狀況下,才能夠要求業者提出適當的補償措施,以維護民眾視聽的權利。

陳世凱指出,總統也已於7月31日公布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專法)等打詐相關法案;其中有關公告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從源管理黑莓卡等,也是NCC業務;如果NCC無法正常運作,相關公告就可能無法確實執行,甚至導致打詐業務無法有效繼續推行,可能嚴重影響打詐成效。

陳世凱表示,在考量NCC如果無法正常運作,將會造成相關業務無法執行,為求NCC能夠正常運行,行政院將在立法院審查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案後,再行指定新法施行日期。他表示,此做法並非首例,包括國家安全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平均地權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農民健康保險法、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等,都在修法公布後,待相關配套措施或子法等準備妥善,行政院才指定施行日期;甚至有分批指定施行日期、分批適用的前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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