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35年前舊案約詢侯友宜!藍嗆政治追殺 監察院回應了

監察院將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調查35年前舊案。中央社資照
監察院將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調查35年前舊案。中央社資照

(菱傳媒/綜合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近期收到監察院約詢通知,監委高涌誠與林郁容要調查的是35年前「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以下簡稱「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闖關回台遭驅逐出境案,侯友宜24日到監院接受調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今(22日)痛批,監察院520前邀功嗎?侯友宜是2024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選輸了現在是在做秋後算帳嗎?直言根本是「政治追殺」。對此,監察院提出5點說明,表示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侯友宜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證言做進一步釐清,與所謂追究侯個人責任無關,不可能是政治追殺。

根據《中國時報》今日報導指出,監察院日前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羅益世)等陳情案」為由,對侯友宜發出調查通知。該案發生於1989年8月,當時被政府列「黑名單」限制入境的海外異議分子,「世台會」會長李憲榮、副會長蔡銘祿、總幹事羅益世、台獨聯盟中央委員蔡正隆,欲闖關回台參加「世台會」年會,因而與警方發生對峙。

根據已故立委盧修一友人編纂,於2018年出版的《盧修一和他的時代》書中指控,時任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的侯友宜為了逮人,竟強灌催淚瓦斯、噴辣椒水,將闖關回台的眾人逼出車外,隨後強押至桃園機場並驅逐出境。

侯友宜2018年被問及此事時回應,黑名單裡的彭明敏都已經選總統了,一個時代、一個時代應往前看,如用這樣方式去清算當時奉公執法的同仁,這也算轉型正義的話,有這必要嗎?

針對監察院發文約詢,據了解,侯友宜認為,沒有什麼好隱瞞的,會坦然面對。而根據近侯人士透露,當時的專案負責人是已故台北市警察局長廖兆祥,現場指揮官是時任北市刑大技正薛啟芳,侯友宜並非主導者,甚至連現場指揮官都算不上,但監察委員只約詢侯友宜,其目的可見一斑。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監察院現在是在求表現嗎?在520前立戰功?邀功嗎?」洪說,35年前的舊帳,監察院說24日要約談侯友宜,侯友宜是2024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選輸了現在是在做秋後算帳嗎?35年前是1989年,現在立法院第11屆都還有幾位委員,1989年的時候都還沒出生,甚至35年前總統還沒有職權。

洪孟楷質疑,1989年侯友宜是時任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當時是誰下的命令?絕對不是一警員下的命令,監委不去查當時下指令的高層,而是約談侯友宜,「這明明白白是政治查案、政治約談、政治監院、政治追殺,有必要做到這個樣子嗎?」即便是過去案子,只要黨說你不對,黨說你有問題,你就必須來約談,有這樣的辦案方式嗎?國民黨團強力譴責,監委不符合比例原則,過去35年不做現在又所為何來?

對此,監察院提出5點說明。

第一憲法第10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是旅居國外人民之返鄉權,縱在威權時期亦不能以國安為由而加以限制,此經大法官釋字558號解釋在案,亦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當然。

第二監院接受人民陳情,針對1989年世台會相關幹部回台卻遭政府強制驅逐出境一事之政策決定與執法過程有無違失進行調查,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第三轉型正義案件中之被害人指述有公務員不法加害事實,為查明真相於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之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

第四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侯友宜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寶貴證言做進一步釐清,此一約詢尤與所謂追究侯個人責任無關,更不可能是政治追殺。

第五本案仍在調查中,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相關人士仍有保密必要,外界亦不宜多作揣測。

發稿時間:10:55

更新時間:  16:00  (增加監察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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