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往生互助會爭議 議員籲加強稽核警示提醒民眾

林德宇議員關切往生互助會爭議
林德宇議員關切往生互助會爭議


針對老人往生互助會爭議頻傳,市議員林德宇今在議會質詢時表示,民眾陳情參加老人往生互助會無法領到錢的爭議,市府不能只做表面文章應付,社會局除應加強稽核外,更應積極警示提醒民眾。他說,雖然往生互助是私權行為,但市府不能放任不管,讓民眾求助無門。

林德宇表示,根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2年度委託會計師查核本市社會團體會務、財務(含往生互助事項)」總結報告書,112年度列冊查核的有8家,其中共同的問題就是「年度財務報表,未委請會計師查核簽證」。目前大家最擔心的就是領不到錢,結果每年的查核缺失卻都是年度財務報表未委請會計師查核,這不是很荒謬?每家每年的回應都是經費有限,持續改善中,這難道不是做表面文章嗎?

社會局舉長廖靜芝表示,從我來當局長的時候列冊的是9家,現在已經陸續降到6家。往生互助的業務事實上並不是社政業務,不是社會福利事項,它是由社團去做往生互助的業務。在102年內政部有做這個業務,當年他們有邀集相關會計法律方面的人會商。

林德宇詢問法制局長李善植,老人互助、往生互助到底有沒有「保本返利」?有無保本?是否具有保險的性質?

法制局局長李善植表示,過去在實務上發生很多例子,檢察機關認為有銀行法及收受存款的問題,但是後來實務見解認為沒有;保險也認為有保險法的問題,但是經過法院解釋也認為沒有。所以目前針對往生互助會的問題,其實多次請示中央,因為這個比較不是地方自治事項,無法用自治條例去規範,這個是屬於全國的通案,有全國一致的問題,沒有因地制宜的問題。所以地方自治,再加上自治條例最高罰鍰處以十萬元,對於老人互助會的財務管理,其效果還是有限。

林德宇說,在法律上的實務見解好幾個判決案例,其實民眾去告往生會是不成立的,過程中確實在銀行法或相關保險業務也有一些見解認為它是類保險,雖然這個有很大的爭議,平常法制局的法律諮詢有沒有接過類似的諮詢案件?

法制局局長李善植表示,目前是比較少的,因為老人們都會一直等,有時候是人先走、有時候是互助會先倒,所以要變成大規模的事件發生才會有大量的投訴,以往過去在地檢署的時候比較多去告違反銀行法,但是後來都是被不起訴。

林德宇強調,不論是銀行法還是保險法,其實都有模糊空間,但是實務上又不認定歸屬它管。但相對上社會局廖局長又說不是社政業務。社會局不能只是要加強稽核,警示的部分更要積極,不然民眾求助無門真的很痛苦。

林德宇說,社會局在2023年1月發新聞稿提醒市民「往生互助停看聽」,但後來就都沒再做相關警示、提醒。此外內政部2021年曾公告涉及過往生業務訴訟案件的全國性社團名單,全國39家就有23家在台中,他要求市府應多加稽查,更應持續普查涉訟的情形,為民眾把關。

社會局局長廖靜芝表示,社會局都有印製單張,也有請各區公所的協助,也會在關懷據點等來體醒老人家,往生互助會雖然是你可以選擇,但是你真的是要停看聽、要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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