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縣學區總監德婉提訴訟 稱解雇違約
信使報(Mercury News)報導,被解雇的聖塔克拉拉縣學區總監德婉(Mary Ann Dewan)起訴縣教育委員會,稱上周在閉門會議上突然解雇她, 「沒有充分理由」。
周二(8日)提起的訴訟稱,德婉負責支持該縣各學區並監督縣教育辦公室的工作。她被解雇既無理由也無解釋,而且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提前30天通知她。
聖塔克拉拉縣教育局發言人懷利(Kelly Wylie)說:「對她的評估一直都是正面的,所以這就意味著『沒有好的理由』。」
教委會是一個由民選官員組成的小組,其任務是任命總學監,獨立於縣教育辦公室運作。
上周,教委會主席貝爾塔(Maimona Afzal Berta)發布新聞,宣布10月3日以四比二的投票結果解除了德婉的職務。目前尚不清楚最近被全國教育服務機構協會授予 「傑出個人成就獎 」的德婉為何被解雇。
德婉和該縣教育辦公室正在接受起步計畫辦公室的調查,因為他們涉嫌濫用該計畫的聯邦基金支付員工工資。
在上周關於德婉被解雇的新聞發布會上,不到10人的團體在德婉被解雇後表示 「正義得到了伸張」。但也有100多人到場支持這位總監,並要求她復職。
代表蒙洛公園市(Menlo Park)的州參議員貝克(Josh Becker)也發表了一份聲明,讚揚了德婉的工作,並敦促在解雇她時提高透明度。
貝爾塔在一份聲明中說,德婉是 「根據她的雇用合同,在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情況下無故被解雇的」,而且教育委員會與她的雇用相關的程序 「與委員會過去幾十年的做法是一致的」。
但德婉的訴訟認為,教委會 「意圖 」讓她休30天行政假,而不是按規定通知她,這違反了她的合同。德婉還辯稱,她的職位是任命而非雇用,教委會無權終止她的職務(無論有無原因)或讓她休行政假。
德婉於2018年被任命為學監,基本工資為33萬7000元。她2018年的合同規定,她可以在任何時候與教委會協商終止合同,教委會也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教委會的情況下無故終止合同。
她的合同稱,教委會可以通過多數票表決無故解雇她,並且必須在非公開會議上與她會面,讓她有機會對提出的任何問題做出回應。
德婉的訴訟要求法院宣布對她的解聘無效,並允許她繼續擔任聖塔克拉拉縣教育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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