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查核 台南一業者被罰30萬

食藥署對市售肉類加工業者與產品行稽查,在抽驗246件商品中僅有1件防腐劑含量不符規定。(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對市售肉類加工業者與產品行稽查,在抽驗246件商品中僅有1件防腐劑含量不符規定。(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4日公布市售肉類加工產品稽查結果,本次共檢查137家者,抽驗246件產品,在業者方面計有13家不合格,肉品方面1件檢出防腐劑含量不符規定;但查獲5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台南麻豆區冠宏肉品、麻豆區大新肉品、安南區滿香實業則都在存放逾期原料或產品之名單內。

食藥署指出,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計稽查相關業者137家,並查核其肉類加工製程、環境及人員衛生等項目,部分業者有加工作業場所地板積水、製程使用之器具不潔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 準則,另查有業者未依規定電子申報追溯追蹤資料或未落實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HACCP) 準則,經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其中4家業者GHP、7家業者HACCP及2家業者之電子申報追溯追蹤仍複查不合格。

食藥署表示,專案也同時抽驗原料肉及肉加工成品共計246件,檢驗動物用藥殘留、食品添加物或衛生標準等項目,其中肉加工成品1件檢出防腐劑含量不符合規定,另亦查獲5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唯一產品不合格的是彰化縣勝食軒冷凍食品,其生產之真空蜜汁筷子肉乾被檢出己二烯酸2.15 g/kg不符規定。

食藥署指出,在台南市業者不合格方面,新市區鑫立祥食品之HACCP複查不合格,被處以12萬元罰款;仁德區日月欣食品HACCP複查不合格,被處以6萬元罰款;安南區滿香實業則同時因HACCP複查不合格,及查獲貯放逾效期豌豆粉,共被處以11萬元罰款;麻豆區冠宏肉品被發現貯存逾期黑胡椒粒,被處以6萬元罰款;麻豆區大新肉品則被發現存放逾期之雞胸,而被處3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