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一頁式廣告誘消費 退貨四步驟

▲中市法制局建議,民眾在使用網際網路時,勿點選來路不明的網頁連結,以免誤入不良廠商的誘騙購物陷阱。(圖/法制局提供2021.8.1)
▲中市法制局建議,民眾在使用網際網路時,勿點選來路不明的網頁連結,以免誤入不良廠商的誘騙購物陷阱。(圖/法制局提供2021.8.1)

近年來,一頁式購物網站廣告屢見於各大社交平臺及搜尋網站,但該類賣家多在境外架設網站。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調查110年上半年一頁式購物糾紛申訴案件,發現居然有高達7成5的消費者是在臉書上看到一頁式網站廣告後而受騙購買,建議民眾如有網購需求,請循在臺合法登記之業者或電商平臺等管道購買,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商品廣告,否則貨到付款後發現商品有問題,卻找不到賣家退款。

法制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度,「一頁式」網站購物糾紛申訴案,共計379件;幾乎等同去(109)年全年度受理的案件數(380件),申訴量翻倍成長,此類消費詐騙趨勢值得注意。而FB、IG、Line網站經營者也都是外國公司,以致政府公權力在管制上有界限,目前尚難從源頭禁止網站經營業者刊登此類廣告。

法制局表示,經調查消費者購買流程,有高達75%的消費者表示,是在滑臉書時,看到臉書廣告引誘,而點選連結一頁式網站,進而購買了問題商品。此外,亦有消費者是在IG、Line、瀏覽新聞網或玩手機遊戲、APP時,接觸到一頁式網站廣告。

中市府法制局說,一頁式網站真正賣家大多來自海外,並透過國內報關行或集貨業,以「貨到付款」方式代為寄送商品及代收貨款。若不小心下單購物,得通知賣方解約並拒絕付款領貨;如領貨後想解約,請於7日內把握以下四步驟,向「寄件人」、「物流」或「超商」申請退款。

1.拍照:請將貨箱上「託運單」拍照存檔,以利後續退貨使用。

2.通知:通知託運單上的「寄件人」,並視商品寄送方式,如果是宅配到家,請通知配送的物流業者辦理退貨;如果是超商取貨,請連絡超商客服協助處理。

3.退貨:持包裹送回物流指定的配送站所,或由寄件人通知物流業者到府取貨。

4.退款:臨櫃退貨取回現金或銀行匯款。因個案狀況不一,請消費者依照寄件人、物流業或超商說明的方式辦理。

中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中市府處理一頁式網站申訴案件,常見無法成功退款的原因有二:1.託運單已丟棄,致難以得知寄件人或物流業者為何。2.僅向一頁式網站賣家要求退貨,而未聯繫託運單上的寄件人、物流業或超商。

李善植說,由於一頁式網站購物多採「貨到付款」方式,消費者取貨並付款給物流或超商後,如果只向一頁式網站賣家聯繫退款,因賣家多無退貨意願,常以各種話術,如:要求高額運費或假意承諾退換貨等理由,藉故拖延辦理時程。等到消費者發現上當而提出消費申訴時,該筆貨款多已由國內寄件人轉出予境外集貨商,而難以追回貨款。

因此,建議民眾在使用網際網路時,勿點選來路不明的網頁連結,以免誤入不良廠商的誘騙購物陷阱。若不慎購買了一頁式網站商品,請盡快依前述四步驟辦理退貨。若無法聯繫寄件人,可檢附「託運單影像檔」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提出消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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