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煮能避食物中毒?營養師回不一定!揭「5大常見NG習慣」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未了,有民眾認真考慮從外食改為自己煮較安心,不過,柏飛營養諮詢中心院長蘇妍臣表示,如果烹煮過程或後續保存的方式不佳,仍有極高食物中毒機率,她條列民眾需避免5大NG行為,包括「試吃不能直接就口」、「加熱次數僅能1次」等等。

蘇妍臣29日在臉書上表示,有民眾詢問現在食安問題嚴重,是否自己做便當最安全,她直言回覆「不一定」!

蘇妍臣指出,自煮便當在烹煮過程、保存方式需注意5大行為,才能避免食物中毒風險,首先要清楚認知「食物存放冰箱仍有保存期限」,因為冷藏冷凍只是讓食物中的細菌生長速度變慢,並沒有殺滅病菌的功能,因此,建議完全加熱後的食物在室溫下半小時內,送進冷藏可保存2至3天,冷凍可延長到1到6個月,且冰箱放置空間不宜超過70%,影響保冷效能。

第二「食品開封後乾燥劑隨即失效」,密封食品常見乾燥劑或食物脫氧劑,一旦打開包裝大量氧氣與水氣灌入,乾燥劑無法負荷,不能繼續發揮作用,因此,民眾在購買白米、糯米等米製品時,應以購買小包裝、盡速食用完畢為優先。

若購買大包裝的米類食材,也不建議整包倒入米桶中,而是先分裝成小包,大包裝把空氣擠出後再置於陰涼通風處保存,或放入食物防潮箱保存。

第三「試味道不能直接入口」,煮菜起鍋前常常需要先試吃味道,蘇妍臣指出,試吃完就立刻關火,鍋裡的食材碰到試吃口水,就沒有機會再度加熱至殺滅細菌,若後續吃完沒有立刻放冰箱,也會造成細菌繁殖甚至產生毒素,就算冷藏再重新加熱,毒素難以破壞,還是有食物中毒風險。

第四「食物復熱次數以一次為限」,很多長輩喜歡一次煮一大鍋滷肉,吃不完放冰箱,下次再重複加熱,並說愈多次遇好吃。蘇妍臣說明,反覆加熱其實很危險,有些微生物如蠟樣芽孢桿菌、金黃葡萄球菌以及米酵菌酸的毒素都非常耐熱,即使加熱也無法確保安全。

她建議,滷肉完後,應趁未退溫(摸起來燙燙的,但不至於燙傷)就收入冰箱,下次要吃時,可用小碗盛出當下食用的份量去加熱,復熱次數以一次為限。

最後「食物切勿放在室溫超過2小時」,蘇妍臣指出,其實熱菜降溫速度愈快愈不容易壞,如果民眾擔心剛煮好的食物送冷藏冷凍會導致冰箱壓縮機損壞,建議降溫大概到60度、摸起來燙但不至於燙傷的程度就可以趕緊放入冰箱,包括嬰兒副食品也可比照辦理,「兒子以前剛開始吃副食,而我也嘗試預做副食冰磚時,我是煮完直接放冷凍,沒錯,熱呼呼的食材直接放冷凍!因為比起操一下冰箱壓縮機傷害,我更選擇確保兒子吃副食品的衛生安全。」

蘇妍臣強調,寶林食堂食安事件對民眾外食的信賴感傷害極大,希望事件發生後不要只是聚焦在人員檢討,而是更嚴謹的審視食品作業流程,避免傷害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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