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產羊水有胎便未適當醫療 新生兒休克判醫療疏失賠逾千萬

台中地方法院近期一起醫療案件民事判決,引起婦產科界討論,有1起新生兒死亡憾事,新生兒父母主張,接生醫師已經發現選擇自然產的女方羊水有胎便,但卻沒有採取妥適的醫療措施,新生兒出生時已經休克,當天送另一家醫院急救仍宣告不治。法院認為,醫師發現有胎便仍以自然產有醫療過失,醫師與醫院判賠1400多萬元。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指出,「胎便在羊水中發現的比例,其實在生產中相當高,大概有20%左右,那實際上會因為胎便而導致吸入性肺炎的這種,大概發生率不到1%,意思就是95%以上在羊水中發現胎便,其實最後都可以經過陰道生產,也沒有什麼問題。」

醫師解釋,胎便確實是危險徵兆,但通常須有其他狀況合併出現,如心跳下降、胎兒窘迫等,才會須執行剖腹產。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認為,如果解讀有解胎便沒有立即剖腹產是醫療過失,恐怕會引發醫界恐慌,一旦判例成立,未來婦產科醫師可能會為了自保,只要看到胎便,不管是否出現其他適應症,就通通執行剖腹產。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表示,「那如果這個理由成立的話,將來只要羊水有這種胎便不去開刀的,那只要一旦出問題,醫生都有錯,那如果每個case都去開刀,對不對?當然不對,剖腹生產也有危險性,包括麻醉的危險。」

醫學會也憂心,若判例成立,民眾看到有上千萬賠償存在,未來不必要訴訟可能會增加,且不再尋求生產事故救濟,衛福部醫事司則表示,不會用個案去推論制度是否因此崩壞。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回應,「我們比較不會用個案去推論,因此整個的制度會崩壞,這個案本身並不是最終的判決,假設是最後三審結束以後,也許判決不是這樣,這個我們並不能確定。」

醫事司也進一步表示,從時效性來看,司法訴訟跟衛福部的救濟制度相差甚遠,一但經過審議,確定是因為生產造成的死亡,半年內就會核發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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