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體育老師下藥迷昏肌肉男當洩慾玩偶 重判七年半

自稱體育老師楊男下藥迷昏肌肉男,當洩慾玩偶,被雄院重判七年半。(資料照)
自稱體育老師楊男下藥迷昏肌肉男,當洩慾玩偶,被雄院重判七年半。(資料照)

自稱體育老師的楊姓男子,相約「阿國」(化名)肌肉男到住處,竟在飲料中下藥迷昏他,當洩慾玩偶「爆菊」六小時,被雄院依強制性交罪重判七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0二年一月五日,「阿國」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楊男,兩人聊天時,楊男自稱是體育老師,向「阿國」說可以幫其調整運動姿勢」。

同月六日晚上九時許,「阿國」到楊男住處練習健身,楊男指導他半小時後,看他滿身是汗,要他先去浴室沖洗再回去,不料當「阿國」洗完澡出來後,楊男端來一杯飲料,謊稱可以緩解肌肉酸痛,結果「阿國」喝下去不到五分鐘,就失去意識,迄隔天上午九點,他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楊男也裸著下半身躺在旁邊。

由於「阿國」覺得「菊花」很痛,就趕緊離開,事後他向楊男興師問罪,楊男也坦承跟他發生性行為,「阿國」就報警提告。

雄院審理時,楊男否認性侵,但坦承有在酒裡放安眠藥助興。

法官勘驗楊男家的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楊男竟多次對「阿國」做性交行為長達六小時,並把其當成發洩性慾的玩偶,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判徒刑七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