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公車肇事釀死傷|警交通安全月呼籲停讓行人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九月正值全國「交通安全月」,臺中市大力推廣「路口停讓、行人優先」的交通安全理念。然而,近日在中山路與綠川東街口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公車於深夜肇事,導致行人死傷。該事故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促使相關單位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執法力度。
臺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於事發隔天(23日)立即前往肇事的公共汽車客運公司,針對駕駛人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習。警方強調,公車駕駛應更加重視夜間行車的安全,尤其在視線不良、天雨或駕駛疲勞等高風險時刻,更應提高警覺。駕駛經過人多或易肇事路段時,必須嚴格遵守「指差確認」的駕駛原則,即先確認路口車輛動態,再注意周邊行人的安全。
中市警局進一步指出,臺中市今年1月至8月間共發生1,735起行人涉入的交通事故,其中14人不幸喪生,1,721人受傷。與此同時,大客車事故也屢見不鮮,總計發生638件,其中公車肇事案件佔497件,導致168人受傷,占大客車事故的77.9%。此數據顯示,公車事故已成為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課題。為應對日益嚴重的行人交通事故,臺中市警局自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啟動了「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將「汽機車不暫停讓行人」列為重點執法對象。藉由加強執法,警方希望促使駕駛人形成自覺的停讓行人習慣,進而減少路口行人事故的發生。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鄭鴻文強調,行人安全始終是警方關注的重點。針對公車駕駛事故頻發的現象,警方除了加強宣導「人本交通」的理念,還呼籲大型車輛駕駛人嚴格遵守「車輛慢看停」的原則,以確保行人優先。鄭大隊長特別提醒,行人在夜間行走時應穿戴反光物品,以增加可見性,進一步提升自身安全。
針對大型車輛的行駛風險,警方亦提醒行人和小型車輛應與大車保持適當距離,避免進入大車的內輪差盲點區域。行人在穿越道路時應格外小心,駕駛人則應減速慢行,尤其是在繁忙的路口。警方強調,安全出行不僅是駕駛人的責任,行人也必須時刻保持警覺,避免意外發生。
交通安全教育與宣導工作在今年九月交通安全月中持續深入推展。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將持續走訪各大機關、學校及企業,透過實地演練和專業講解,推廣「以人為本」的交通理念,並期望全民共同參與,打造更為安全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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