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產工指交部縱容肥貓、勞動部打壓抗爭勞工 國家成臺鐵資方門神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下稱臺鐵產工)祕書長朱智宇今(廿七)日表示,國家護航董座加薪,對待爭權員工一再打壓!繼上週爆出行政院與交通部同意臺鐵董座、總經理調薪四十%離譜行徑後,鐵路員工等到的不是國家收回不合理高層調薪結果,而是選擇成為臺鐵資方門神,派出勞動部打壓抗爭勞工(見圖)。
朱智宇指出,二○年台鐵產工因不滿臺鐵低薪及要求員工全年輪血汗「日夜休」三班,毫無所為一曆日休息可言,因而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後有三百三十六名會員遭臺鐵局懲處,向勞動部申請裁決後,遭到裁決會以「國定假日應於七天前請假」逾越《勞基法》見解救濟失敗,最後上訴至行政法院,歷經七年多纏訟,終於在日前宣判產工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要求勞動部裁決會依判決撤銷懲處。
臺鐵產工表示,但勞動部並未選擇承認錯誤,反而提出上訴成為臺鐵資方門神,臺鐵高層加薪就OK,員工爭權就用動用國家資源纏訟,因此產工發出動員,要求勞動部撤回上訴,別做臺鐵門神。
臺鐵產工理事劉仲書表示,作為公司化前最後一批召入的員工之一,非常痛心看到臺鐵公司改制後,帶來不是當時安全改革承諾,是人力補充、低薪待遇獲得改善,而是董事長為自己巨幅調薪。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也縱容此事,卻對當年站出來爭取改善血汗班表的員工,進行國家級打壓,在長達近八年纏訟後,產工原本以為贏來依法休假無罪的宣判,但勞動部提出上訴,選擇成為又成為一個臺鐵資方門神。
臺鐵產工認為,《勞基法》對國定假日早已敘明需取得勞工同意,勞動部及裁決會卻逾越法規,逕自提出需要提前請假要求,不僅枉為《勞基法》主管機關,這種透過裁決會決定來企圖「增訂」法規方式,更是行政機關偷吃步的作法!請勞動部撤銷上訴,若認為國定假日勞工不應該有同意權,請透過正常程序提出修法,拒絕濫權的行政機關。
臺鐵產工也譴責臺鐵公司,有錢聘律師告員工、幫高層調薪,對員工待遇卻是一毛不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