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允建高層住宅? 第三區居民激辯

在舊金山市區內建設高層住宅樓,一直受到當地立法限制。(記者李怡/攝影)
在舊金山市區內建設高層住宅樓,一直受到當地立法限制。(記者李怡/攝影)

舊金山市政府13日召開的規畫委員會會議上,舊金山居民與規畫委員們進行關於分區規畫與是否允許高層建築建設的討論。有民眾認為,舊金山面臨住房緊缺,適房不足的現象,應加大對高層住宅的規畫建設。部分自有房產業主,因擔心房屋被高層建築遮擋景觀和陽光,反對建高層住宅。

第三區布諾山居民 Jessie Chen稱,自己反對開發建設高層建築。他說,為了給經濟適用房選建設地址,舊金山又必須在2026年1月之前通過「市重新分區計畫提案」,此舉不必要和無效。因沒有人願意住在大高層內,且會阻擋公眾視野,會阻礙像漁人碼頭,輪渡大廈,電報山這樣的景觀。這個城市就失去了應有的特色,與其他摩天大樓的城市沒有區別了。

第三區市議員佩斯金同樣不支持過度開發、在市區內過度建設高層住宅和建築。他擔憂對舊金山開發不良影響的擔憂,批評開發商急於在全市範圍內爭奪房產,並指出,土地開發歷來屬於地方政府的職權範圍。

據早前市府數據顯示,如舊金山不能在2032年之前滿足加州住房指令,可能會損失來自州的數億元的資金補助。 為了加快舊金山可負擔性住房的建設,市長布里德指示規畫部門加快重新分區計畫。雖然重新分區計畫具體細節可能會發生變化,但與州政府規定建造8萬2000個單位住宅不會發生改變。

布里德表示,在舊金山努力實現州政府規定的到2031年允許建造8萬2000套住房的目標之際,這項計畫可能會使舊金山更難建造更多的住房。由於借貸利率高、勞動力成本高和審批緩慢,全市在建的新住宅開發項目寥寥無幾。

根據州政府授權的「住房要素 」(housing element)計畫,舊金山必須在2031年前規畫8萬2000個住房單位,而重新規畫是該計畫的一部分,因此得到了布里德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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