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王」台驊董座顏益財涉內線交易起訴 認罪繳回258萬犯罪所得

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驊被稱為航運界「真正航海王」,董座顏益財有「最懂海男人」稱號。(圖/資料畫面)
台驊被稱為航運界「真正航海王」,董座顏益財有「最懂海男人」稱號。(圖/資料畫面)

被稱為航運界「真正航海王」、「最懂海的男人」上市公司台驊投資控股(2636)董事長顏益財等人,被控涉嫌於2020年間,透過親友、員工人頭帳戶進行內線交易。檢調日前發動搜索、傳喚,顏益財被以5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全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等罪,將顏益財、台灣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旭輝提起公訴。

全案源於大聯大投資控股公司於2020年5月18日,向顏益財表達合議公開收購意向,有意收購5%到20%之股份,雙方並簽立保密承諾書。之後顏益財向許旭輝告知大聯大的投資意願,要求許旭輝簽署保密承諾書。

待大聯大公司、台驊公司分別於同年月5月28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大聯大公司擬公開收購台驊普通股5%到29%,收購價為每股28元,全數以現金對價,台驊公司股價累計漲幅多達8.82%。

檢調追查,顏益財、許旭輝涉嫌消息明確後未公開或公開後18小時內禁止交易期間,指示不知情的秘書、員工等,以人頭帳戶透過網路或電話下單買賣股票。不法獲利、擬制性獲利共約258萬餘元。

檢方認為,重大訊息發布之內容,於一定期間必然發生之情形已經明確,或足認事實已發生,內部人已實際知悉消息,不能因公司或其內部人主觀上不願意成為事實,即稱消息尚不明確,或是尚未發生,或未實際知悉消息發生。

又顏益財得知大聯大投資意向,雙方並簽立保密承諾書時,重大影響股價的消息亦已明確,不會因是大聯大發動公開收購而有不同,依法起訴顏益財、許旭輝。考量顏、許2人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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