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證書 年底前換發 免證照費

去年十二月廿七日交通部修正公告《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交通部航港局為鼓勵航商及早換發「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證書」,凡是在今(一○七)年底前辦理的航商,免收證照費用一千元,估將影響我國籍船舶六百多艘。 國際海事組織(IMO)第A.一○四七(廿七)號決議文「最低安全配額準則」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去年十二月廿七日交通部修正公告《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將證書效期刪除,原本的無效期改為效期五年外,並將原本僅以船舶航線、種類及總噸位數,規定船員安全配額的作法予以調整,改為依據船員休息時間、航行區域、船舶特性、船舶作業及航商管理等面向,配置適當船員,以符合實際航行需求及國際潮流趨勢。 航港局強調,修正的《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過渡期至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屆時舊證將失效,為鼓勵航商及早換發「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證書」並縮短過渡期間,自一○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免收取「船員最低安全配置表簽證的證照費用」每份新臺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