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元抽血驗癌? 冒稱「醫事檢驗所人員」登門推銷小心詐騙

百元到府抽血篩檢肝癌,竹縣衛生局要查並開罰。(圖:縣府衛生局提供)
百元到府抽血篩檢肝癌,竹縣衛生局要查並開罰。(圖:縣府衛生局提供)

新竹縣衛生局最近接獲多位民眾反映,有外縣市的醫事檢驗所人員登門,宣稱只要花100元就能抽血篩檢肝癌,對方在檢驗後,則伺機推銷高價位的自費檢驗項目。縣府衛生局表示,這些行為已違反醫事檢驗師法,可處2萬到10萬的罰鍰。警方獲悉後則強調,是否涉及詐欺也會深入了解。(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衛生局近日陸續接到民眾反映,指稱有外縣市的醫事檢驗所人員到家中招攬生意,以只要花百元就可做抽血篩檢肝癌,由於價格不高,有民眾則是讓檢驗所人員抽血,但對方則伺機推銷高價位的檢驗項目。對此衛生局長殷東成表示,除非是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或是民眾自費檢驗,否則依醫檢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醫事檢驗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出的檢驗單才能動手。

殷東成也說明,由醫事檢驗所派員到府「抽血」潛藏許多風險,例如抽血場所的清潔、抽血器具的使用、消毒作業、檢體運送保存、抽血人員是否符合醫事人員資格等。因此民眾如果有檢驗需求,還是要到合法的醫事檢驗所或醫療機構才能做抽血檢驗,或憑醫師開立的檢驗單到醫事檢驗所進行。

衛生局強調,醫檢師法第30條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可以用不正當的方法招攬業務,依民眾檢舉的內容,如果真的由醫事檢驗所派員到府幫民眾抽血,行為已屬於違法招攬,可依法處2萬到10萬元不等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