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10人違規群聚烤肉 恐挨罰60萬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5日電)武漢肺炎疫情,全台第3級警戒,花蓮吉安警分局接獲檢舉,有民眾在吉安鄉烤肉群聚,員警查處10人未戴口罩及群聚函報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至少罰新台幣60萬元。

吉安警分局今天指出,轄內太昌派出所14日晚間8時許接獲檢舉,吉安鄉明義二街附近有民眾群聚,巡邏員警到場後發現有4女6男共10人正在住宅公共空間烤肉、餐敘,違反室外10人以上聚會禁令,將移送花蓮縣衛生局裁罰。

警方指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違反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禁令,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依照本案10人、每人6萬元計算,總罰鍰最少將高達60萬元。

經縣府統計,花蓮武漢肺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案例多為染疫者由外縣市返鄉,造成家族群聚感染,縣府一再呼籲落實居家防疫五不守則不探親、不訪友、不串門、不共食、不聚餐,保持高度警覺性。

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表示,群聚的地方就是危險的地方,警方目前查處重點是社區家族群聚,將結合村里長、部落主席持續宣導及嚴格查處,呼籲民眾務必遵守防疫規定。(編輯:張芷瑄)11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