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後重建曙光來臨 400戶受災家庭盼迎新家園

[FTNN新聞網]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於11月18日正式核定0403花蓮地震紅單受災戶的重建補助方案,提供受災戶重建補助金額以興建成本85%計算,每坪最高補助15.3萬元,總經費達13.6億元。這項方案的核准,為花蓮約400戶受災家庭帶來重建家園的希望,期待重新開始的新生活。

花蓮震後重建曙光來臨 400戶受災家庭盼迎新家園
花蓮震後重建曙光來臨,400戶受災家庭盼迎新家園。(圖/花蓮縣政府)

今年4月3日花蓮地震造成重大災損,許多住宅結構嚴重受損並需強制拆除,受災居民長期陷入無法復建的困境。在花蓮縣政府與立委傅崐萁的努力下,相關補助方案多次提報及修正,行政院於10月由公共工程委員會提案,並經國發會與國土署討論後,最終在11月18日核定。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更是連日追蹤行政院進度,持續關注方案的調整與推動。此次方案的正式核准,為震後苦等多時的受災戶提供了實質的幫助,讓受災家庭得以重新規劃未來。

根據行政院核定內容,補助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經認定為紅單受災戶的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建築物為自用住宅,非商業用途(如民宿、出租住宅、飯店、餐廳等)則不予補助。

補助標準則依重建方式而定:都市更新或危老條例重建:
平房每坪補助5.56萬元,六樓以上每坪最高補助12萬元,每戶補助面積最多30坪,單戶補助金額上限為360萬元。依立法院主決議重建:
採原地原容積興建方式,1至3樓每坪補助10.57萬元,4樓以上每坪最高補助15.3萬元(即18萬元/坪×85%)。

申請程序上,申請者需於取得建造執照後,由起造人檢附相關文件,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補助。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將分期撥付,第一期:取得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後,撥付補助金額的60%。最終期:取得使用執照後,支付剩餘款項。

根據花蓮縣政府統計,此次補助範圍包含12處紅單建築物,共393戶受災家庭,主要集中於以下區域與建築:天王星大樓、統帥大樓、花一邨前棟、北濱街2號、秀林鄉民樂40號與41號、馥邑京華大樓、6處平房及透天厝。

這些住宅因地震受損嚴重,經強制拆除後至今無法重建,居民多以租屋或暫住親友家中應對。此次補助方案的通過,將有效協助他們重新建立家園。

本重建方案預計自2024年(113年)啟動,至2027年(116年)完成。對於進度落後或尚未完成的個案,將採滾動式檢討,視需求延長計畫期程,確保受災戶能順利完成重建。

此次補助方案的推出,對於花蓮受災居民而言意義重大。震災發生後,許多家庭失去居所,生活陷入不穩定狀態,而補助方案的核定為他們帶來實質支持與精神鼓舞。

傅崐萁表示,這是縣府與中央通力合作的成果,未來將持續追蹤補助款項的執行進度,確保資金落實,讓受災居民能盡早重返家園。

受災戶代表則對此次核准表達感激,表示重建家園是他們最大的心願,期待早日回到熟悉的社區與生活。這項重建計畫,除了讓居民重拾安全感,更有助於當地社區的恢復與重振,為花蓮災後重建注入一股暖流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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