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禮券竟成贈品 阿瘦皮鞋商品券限制多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許多商家以搭配贈品、折扣方式販售禮券、套券,吸引消費者在實際購物前。就先掏錢預付款項。知名品牌阿瘦皮鞋發生消費糾紛,台北市消保官提醒,購買禮券或商品券時,應審慎留意內容。

台北市府消保官近日接獲消費者陳情,在阿瘦皮鞋花錢購買1,000元套券組合,內含阿瘦皮鞋1,000元商品券、造型鞋撐及鞋拔各一,但後續持商品券消費時,卻發現限制多多。

相關限制包括有使用期限、單筆消費限用1張、不得合併使用,特價商品無法使用、須以原價再用會員折扣方式購買,不等同於現金等,而這些使用限制,店家未於民眾購買商品券時告知,進而衍生消費爭議。

經調查發現,事實上業者同時發行依照禮券相關規定提供履約保證,且不可記載使用期限或加註不合理使用限制的「有償禮券」及「無償商品券」。其中,無償商品券以鼓勵消費滿額即可加入會員,且後續享有購物折扣的方式,向消費者推銷。

台北市消保官表示,1,000元套組商品除了有所謂「加贈」1,000元商品券外,分別有「啵啵妮2件組」(造型鞋撐、鞋拔及收納袋)、「涼夏商品組」(LED手持風扇及聯名冰霸杯)或「香氛手工皂禮盒組」等類別,贈送的商品券則有諸多使用限制,卻未於銷售時充分告知。

消保官進一步指出,已要求業者應事前使消費者清楚知悉各券有償或無償取得性質以及相關使用差異,無償商品券使用限制除應於券面記載外,應於行銷時清楚告知,並輔以廣告DM方式揭示於門市。另請業者改善DM設計及強化對各門市銷售人員的督導及稽查行銷作為,並注意公平交易法第23條第1項「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之方法,爭取交易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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