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泰安鄉兄弟酒後口角 兄持獵槍威嚇誤扣板機射傷弟左小腿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一對林姓兄弟今天酒後起口角,弟弟情緒失控持刀揮舞,哥哥則拿自製獵槍意圖威嚇,卻不慎扣下板機,誤射傷弟弟左小腿,所幸送醫無礙,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偵辦。

苗栗縣警察局說,林姓弟弟21日至哥哥家中飲酒聊天,酒後情緒失控持刀揮舞,哥哥則拿自製獵槍威嚇不慎扣下板機,射中弟弟腿部受傷,所幸送醫無礙,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偵辦。(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警察局說,林姓弟弟21日至哥哥家中飲酒聊天,酒後情緒失控持刀揮舞,哥哥則拿自製獵槍威嚇不慎扣下板機,射中弟弟腿部受傷,所幸送醫無礙,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偵辦。(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警察局透過文字表示,大湖分局泰安分駐所今天下午2時許獲報在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疑似有獵槍誤傷事件,造成一人受傷,經緊急通報後,送醫無大礙。

警方指出,經查是33歲林姓弟弟與37歲林姓哥哥酒後聊天起口角,弟弟情緒失控拿刀揮舞,哥哥也拿起自製的土造獵槍在旁威嚇,卻意外扣下板機,造成弟弟左小腿受傷,所幸送醫無大礙。

警方表示,隨後在林姓哥哥的住處查扣無照獵槍一枝、喜得釘一發(火藥)、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調查偵辦。

警方說,自製獵槍需申請取得執照,原住民若未依規定持自製獵槍前往打獵,可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新台幣2000元至2萬元不等罰鍰,若未依規定提出申請,將依行政法開罰,並輔導原住民及漁民依法申請自製獵槍及魚槍。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