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鄉鎮市調解業務講習

苗栗縣政府為提升調解行政人員的專業知能及強化調解功能昨(五)日上午九時在縣府國際會議廳舉辦一○八年度鄉鎮市調解業務講習,從實際案例中分享經驗與調解技巧,會中並表揚績優單位與資深、獨任及轉介績優調解委員。一○七年全縣受理資一千九百七十七件調解案、調解成立一千三百一十一件,成立比率達六六‧三%,縣長徐耀昌肯定調解委員戮力排解紛爭,減少訟源增進地方團結與和諧的犧牲與奉獻。 縣長徐耀昌與縣府行政處長古雪雲逐一頒獎表揚績優單位與調解委員,其中苗栗市及頭份市調解委員會雙雙獲評特優單位,竹南鎮與苑裡鎮調解委員會並列優等,後龍鎮與公館鄉調解委員會並列甲等,分別由主席和秘書代表受獎。另調解委員服務年資滿八年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鄭金生等三十四人;一○七年獨任調解件數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後龍調解委員會主席朱承沛等十五人;轉介調解達縣長獎表揚標準者有竹南派出所巡佐張金龍五人。(見圖) 另外,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符合中央資深調解委員服務年資者共五人,分別有頭份市調解委員會委員吳林彩霞,服務年資滿二十年、獲行政院長獎;通霄鎮調解委員會委員楊佩芳、獅潭鄉調解委員會主席唐松梅、造橋鄉調解委員會委員葉錦昌及銅鑼鄉調解委員會委員湯秀妹等四人,服務年資各有十六年,同時獲內政部長服務年資獎,他們將另赴中央接受表揚與敘獎。 徐耀昌非常感謝十八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長年無私的奉獻,運用自己的法律素養和對社會公益的熱忱,扮演積德行善的角色,協助消弭民眾之間的紛爭,默默地增進地方團結與和諧,讓社會更加溫馨祥和。他說,儘管國家有司法制度,但社會愈趨進步而多元化,人際關係隨之更為複雜導致爭端不斷,然司法判決並非解決爭端的最佳途徑,有的訴訟案件甚至耗費冗長時間和龐大費用,因此調解委員不但可減少訟源、避免耗費時間與金錢,也有助地方團結與社會和諧。 苗栗縣政府年統計:苗栗縣政府全縣受理一千九百七十七件調解案,調解成立一千三百一十一件,成立比率六六‧三%,等同減少一千三百一十一件訴訟案,成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