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擬設寵物樹葬區 變更中

中國時報【楊樹煌╱南投報導】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擬在茄荖山示範公墓設置寵物骨灰樹葬區,並經鎮代會完成《寵物骨灰樹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但被南投縣政府函告與法不符、無效。草屯鎮公所表示,目前已將「人」與「寵物」殯葬分開,並畫設寵物專區及辦理用地編定變更中。 草屯鎮公所為擴增公所財源收入,在茄荖山示範公墓規畫設置寵物骨灰樹葬區,105年6月函請縣府協助,同年11月修訂《南投縣草屯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送代表會同意後函送縣府備查,惟縣府要求應另行制定自治法規加以規範。 草屯鎮公所今年3月訂定《草屯鎮寵物骨灰樹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送代表會同意通過。縣府5月去函公所說明,該條例第1條條文無效,因縣有殯葬設施以提供處理「人」之遺骸使用,不得將動物與人混為使用。 公所表示,現在的茄荖山示範公墓因禁土葬多年,利用起掘後的區域規畫「人」樹葬專區及「寵物」樹葬專區,並無動物與人混為使用之狀況,將再完成人、寵物樹葬專區規畫及用地編定變更後再函報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