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龍眼災損 受理現金救助

台中市荔枝及龍眼今年因氣候異常,導致花芽分化及花序形成情形不佳,經農政單位會勘認定,已達到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標準,經各區公所查報損失嚴重,農業部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受災損害率達二十%以上農友自三月二十七日起至四月八日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每公頃救助六萬二千元或十萬元,另市府加碼補助復耕資材1萬元。

農業局指出,台中市荔枝及龍眼今年二月荔枝及龍眼花序抽萌期,日平均氣溫超過二十℃達十七天,且日最高溫超過二十七℃達十四天,導致花序生長後期出現高溫逆分化情形。經農業局會同農業部台中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中區分署現場勘查,確認損害率已達救助標準,報請中央爭取現金救助,農業部今日核定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荔枝及龍眼二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農業局表示,依據農業部此次公告救助作物品項,黑葉荔枝及龍眼救助額度為每公頃六萬二千元;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為十萬元,提醒荔枝及龍眼受災損害率達二十%以上之農友,自三月二十七日起至四月八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合法土地證明文件,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農業局也補充,除中央現金救助,市府依據「台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一萬元,協助受災農友儘速復耕。